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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院收到东港市自然资源局一封感谢信,对我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公正、高效服务表示感谢!
今年,国家部署开展耕地保护督察、环保督察、乱占耕地建房等专项行动,东港市自然资源局根据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先后向我院递交了十余个非诉强制执行申请。这些案件有的是涉及在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情况下,非法占用海域进行养殖;有的是涉及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等海域进行筏式养殖设施建设,均属于涉环境资源案件。
元宝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作为丹东市唯一集中受理环境资源案件的法庭,为了防止生态环境遭受的后果进一步扩大,尽早对相关海域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海域进行恢复和修复,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立案,并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查。环资庭的法官们对于较为生疏的此类案件,没有表现出畏难情绪,而是积极地查阅大量相关法律条文,认真分析案件的法律适应范围,从立案、审查到作出准予执行裁定书、送达,不仅程序规范合法,而且办案效率极高,仅用三天时间,就完成了相关案件的快速审查。这也为当地政府部门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要求限期整改问题争取了宝贵的时间。
元宝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自年初成立以来,统一管辖受理我市环境资源案件,秉持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审查审结多个非诉强制执行申请案件,对司法审判工作服务于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更加有针对性,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切实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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