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区法院“四项措施”巩固学习型法院建设成果
 

     本站讯 元宝法院采取四项措施,深入探讨审判实践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全面提高干警素质,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学习型法院的建设成果。

一是以先进学习理念为引导,继续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通过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进一步在全院确立先进的学习理念,使学习成为工作的第一要务和生活的第一需要,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

二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院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学习,通过深学政治理论,精学审判业务,勤学修身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驾驭全局、协调各方、解决矛盾的能力,以实际行动带动全院干警的学习,在全院营造我要学、主动学的学习氛围。

三是定期开展集中学习。结合审判实践,确定若干学习内容专题,组织各业务庭法官针对不同案件进行讨论,同时,通过收看新民诉法等视频学习讲座,提高法官业务能力,为广大法官提供一个学习和交流的平台。

四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各庭室队学习制度的制定执行、工作落实情况等,不定期组织检查监督和指导整改。坚持定期对各庭室队的学习情况进行一次综合考评,把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和学习成果列入个人年度考核的内容。(元宝法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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