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做好司法惠农工作,确保农民合法权益
 

     本站讯 (通讯员  金  一    2014年年初,东港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了一批乡镇干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领导勾结保险公司人员虚报农村土地面积,违规参加农业保险,骗取国家惠农保险理赔金的案子,涉案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人、农村基层自治组织人员9人,保险公司工作人员1人,涉案金额达55万余元。涉案的乡镇干部、农村基层自治组织成员以及保险公司人员均构成贪污罪,被依法判处刑罚。

2012年、2013年东港市接连发生风灾、水灾,部分村委会成员、个别乡镇干部和个别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不顾农民损失和农业的持续发展,利用国家的惠农政策,贪污了大量保险理赔金。

东港法院刑事审判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1类(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在办理国家惠农性农业保险工作中是受国家机关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被告人2类(村委会成员)作为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农业保险工作,是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上述被告人与国家工作人员被告人3类(乡镇干部)在办理国家惠农性农业保险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共同骗取农业保险理赔款,均应予惩处。被告人3类(乡镇干部)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在办理国家惠农性农业保险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适用法律得当,予以支持。案发后,涉案被告人全部退赃,根据其每人的不同情节,上述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没收财产。

农业是立国之本,农民和农业的持续发展攸关社稷民生。东港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在审理这批案件时,结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要求,高度重视,听民声、察民情、纳民意,力争快审、快立、快执,对待严重侵犯农民利益,妨碍农村、农业持续发展的人员给予从重处罚,围绕审判流程持续发力,让中央的惠农政策能够落实到实处,让每个农民都能享受到惠农政策带来的好处,重塑政策公信力,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确保农村稳定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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