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法院行政庭“内外兼修”优化司法环境
 

本站讯  近年来,东港法院始终把行政审判作为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重要任务,坚持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建立长效务实机制,优化行政审判司法环境,努力实现行政审判的价值,追求行政审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依法行政,为东港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内强自身素质”是基础。一是建立了庭长列席合议庭评议制度,对评议过程中出现的事实、适用法律、以及案件对社会的影响问题,依法予以行使监督权和建议权;同时报请院领导旁听庭审,对庭审活动中所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讲评,总结经验。二是加强全庭同志业务学习,采取多种措施,坚持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研修集体及时学习、充分讨论、灵活运用,尤其是对新类型案件的思维方式、法律运用等问题进行全庭讨论学习。

 “外争支持配合”是保障。一是积极寻求地方党委和人大领导的领导与监督,坚持定期汇报、适时沟通、个案汇报,争取支持。二是多形式、多手段扩大行政诉讼制度的宣传,利用现场演讲、大众传媒、改革裁判文书方式等形式,提高社会对行政审判的认知程度。

 “内外有机结合”是关键。行政诉讼的最终意义是优化行政执法环境。搭建与行政机关桥梁,坚持培训指导、个案严审、案后回访三制度有机结合,争取行政机关的理解、促进行政机关积极配合司法审查的意识、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意识,进而增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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