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扎实开展“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
 

    本站讯  (通讯员  李杰)去年七月以来,遵照省厅、市局关于开展“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部署及要求,刑警支队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以“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核心,结合刑侦工作实际,彰显刑侦工作特色,丰富警民合侦方式,使全市刑侦工作焕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树立了刑侦队伍良好形象,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主题实践活动高起点开局。 俗话讲:好的开局就是成功的一半。支队对主题实践活动一开始就抓住主题不放松,一抓到底、善始善终、善做善成。主要建立“三个机制”: 1、建立领导责任落实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教育活动伊始,支队即成立了由支队长、政委任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人民在我心中”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处,负责工作情况掌握和指导协调,明确各项重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责任人,从而形成了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支队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分管范围,与各基层部门挂钩,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与群众面对面地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有效解决实际问题,保证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确保通过实践活动强化刑侦队伍建设。 2、建立爱民理论学习机制,打牢思想基础。活动开展以来,支队以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全警授课、理论讲座、座谈讨论等方式,认真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6月18日在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6月22日至25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门会议上的讲话》、《王大伟厅长在全省公安机关近期重点工作部署会上的讲话》及《论党的群众工作——重要论述摘编》等文件和书籍,提升了全警“人民在我心中”的理论根基。同时,支队全体党委委员践行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深入分管部门,带领民警将理论与当前时事、刑侦工作实际和个人自身情况相结合,带着问题学,边学习边反思,掌握理论精髓,并自觉将其用于指导实践。3、建立督导检查机制,确保活动质量。在主题实践活动中,支队立足当前、结合工作、加强督导、防止走过场。建立严格的考核考评制度,科室队每周检查一次,支队每半月检查一次,并把检查结果及时通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对存在问题部门督促立即整改。并把主题实践活动纳入到全年工作绩效考评内容之中,同业务工作一块研究、一块布置、一块检查、一块考核、一块通报,以此推动主题实践活动健康顺利向纵深发展。

二、突出工作重点,确保主题实践活动高标准运作。在“人民在我心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支队不断调整方向,创新思路,创建“三访三积极”工作机制,确保教育实践活动高标准扎实推进。1、“访”企业,积极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自主题实践活动开展以来,支队以此为有利契机,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台了系列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新举措,进一步优化企业生产经营环境。对涉企业、涉重点项目违法犯罪露头就打,继续保持对涉企、涉重点项目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截止目前,向企业发布预警信息42条、提出安全防范意见48件、为企业用工提供犯罪检索服务591次、为企业提供盗抢车辆信息查询及检验42次,收到企业赠送锦旗2面,表扬信7封,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深受人民群众广泛赞誉。2、“访”群众,积极为办事群众提供便利。在日常工作中,支队以窗口部门为活动平台,为办事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让活动成果真正惠及于民。近日,市民王女士来到无刑检索中心要给儿子办理证明,当了解到必须本人到现场采集照片和指纹时急得说不出话来。中心民警认真询问得知,孩子瘫痪在床到现场来办理十分不便时,立即将情况向领导进行汇报,于当晚19时到王女士家中为其儿子采集照片和指纹,并在第二天为其开具了证明,解决了王女士的燃眉之急。3、“访”学校,积极为特殊家庭进行帮教。支队结合“人民在我心中”主题教育活动,在辖区小学内开展了对特殊家庭青少年“问需”、“解难”帮教工作,全面走访了解特殊家庭少年儿童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需要公安机关帮助解决的各类问题,把握特殊家庭少年儿童群体的思想动向和生活需求,在发现特殊家庭少年儿童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和困惑的基础上,物质上积极给予必要的帮助,几年来,支队为家庭困难学生捐款3万多元,解除家长和学生的后顾之忧;精神上引导他们发扬乐观向上、自强不息的精神,使之努力学习,健康成长。

三、注重真抓实干,确保主题实践活动高质量成果。学习和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支队注重把主题实践活动激发出的工作热情和冲天干劲运用到打击犯罪、维稳处突、服务群众和服务经济建设上,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对以命案为主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其他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大要案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多警联动侦破机制,快速反应,抢抓战机,力争快侦快破,坚持命案必破的目标。截止目前,全市共发生命案24起,破24起,破案率100%。二是深入打防多发性侵财犯罪。结合“巩固‘十二运’安保成果推进‘平安丹东’建设”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重点对系列性、区域性及苗头性侵财犯罪案件实行专案专办,进一步提高打击系列、流窜和团伙案件的能力。在专项行动侵财五类案件工作中, 11月份破获侵财类案件540起,已超出优秀目标94起。三是运用高科技手段提升破案能力。一方面,  坚持把“从案到人”作为情报实战化的主力手段,充分发挥自主研发的案件串并平台作用。另一方面,努力拓展“从人到案” 等多元化侦查模式,主动、精确和高效打击犯罪。今年以来,直接破获各类刑事案件80余起,抓获嫌疑人26名。同时,还充分发挥刑事科学技术室的现场勘查职能作用,特别是,DNA实验室充分发挥高科攻坚意识,2013年前10月直接认定犯罪嫌疑人89人,破获各类案件165起,串并案件36串,在5.09特大杀人案件中直接认定了犯罪嫌疑人,四是提高了便民窗口服务水平。支队立足窗口服务,积极研究推出一批窗口工作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推行“预约服务”、“延时服务”、“节假日服务”等服务方式,使户籍窗口服务更具人性化;对鳏寡孤独老人、残疾人、困难户等主动上门服务,使便民服务更周到、更贴心。目前,支队窗口单位共受理和办理相关业务2000余件,其中,办理疑难业务50余件,为群众登门服务30余次。五是展示宣传塑造了良好形象。对内宣传方面,支队在活动伊始即开设“人民在我心中”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发布各级领导指示要求,出台专报,及时反映支队活动动态;对外宣传方面,支队大力宣传侦破的典型大要案件和涉及民生的“小案”、 支队共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10余篇,政治处和纪委积极发掘部门民警的先进典型和闪光点,支队“马天民式”民警姜东先进事迹被市政法委《丹东法学》(2013年第1期)刊物采用,做到了典型宣传亮点不断、警民沟通渠道通畅,展示了刑侦民警的良好形象,增强社会各界对刑侦工作和刑侦民警的了解,倡导社会共同维护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六是提升了民警廉洁自律行为。支队党委结合开展了“人民在我心中,我让人民满意” 主题实践活动 ,对在打击处理、维稳处突、执法办案、信息化建设、“十二运”安保等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部门和民警及时表彰奖励。结合支队干部调整,对任劳任怨、吃苦耐劳的李英波、对办理案件出生忘死、勇斗歹徒的姜东、对勤奋学习、爱岗敬业的秦语浓、对执行专案任务作出突出成绩的马洪达等一批优秀民警,给予提拔使用,担任领导职务。在12月20日召开的全警大会上,请服务群众典型张宇、执法办案典型赵振宇介绍经验,注重宣扬他们的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使广大民警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在队伍中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风气。同时,还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定期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强化拒腐倡廉的意识,自觉严格执行公安部“五条禁令”、 “三项纪律”及《公安部党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等警纪警规,避免了队伍建设出问题。

四、对开展“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的几点思考。通过开展“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对于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使“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持久、富有成效地开展下去,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密切警民感情,促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笔者认为应从五个方面深入思考和下功夫:

(一)、在转变思想理念上下功夫,为“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提供持久的源动力。近年来,公安机关最大的变化、最大的改进就是思想理念的转变,新时期公安工作最迫切和根本的要求还是思想理念转变,省厅、市局部署开展“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就是思想理念转变的具体体现。思想理念上大转变,必然会为行动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支持,因此,要使“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达到让党委和政府满意、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使主题实践活动保持旺盛鲜活的生命力,并成为一种制度、一种传统,长期坚持下去,就必须真正转变民警的思想观念,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根植到思想深处,内化到日常具体工作行为之中,从而把“人民在我心中”真正变为民警的自觉自愿行为。在公安具体工作中,始终怀着爱民之心,为民之情,用真心真情为人民群众办实事,才能从本质上领会“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才能真正走到群众的身边,了解到群众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才能把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才能真正构建亲密和谐的警民关系,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主题实践活动的目标。

(二)、在强化组织推动上下功夫,为“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提供强大的助推力。开展好一项工作,落实好一项任务,做好组织推动工作非常重要,组织是否严谨完善,推动是否扎实有力,直接决定活动开展的成效。在深化“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中,要进一步对做什么、怎么做以及活动要达到的目标进行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落实责任。如,在走访中就要切实做到“五访”:访贫苦,做帮扶;访热点、解难题;访矛盾,化纠纷;访案件,促规范;访民生,重服务;切实落实“三到位”: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感情到位;切实实现“两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提升、群众满意度提升。总之,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为“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推动作用,使主题实践活动成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最有力、最有效的载体,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注入新的活力。

(三)、在提高民警素养上下功夫,为“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提供坚实的支柱力。公安民警素养是公安机关取信于民、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公安民警是群众最广泛、最直接的接触者,在人民群众眼里,公安民警的形象就是公安机关的形象,就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具备良好的素养,既能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理顺群众的情绪,又能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反之,则会引起群众不满,影响警民关系。提高公安民警的素养,对深入开展“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对密切警民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民警素养的提升,是做好群众工作的前提,是密切警民关系的润滑剂,是拉近警民关系的粘合剂。公安民警的素养既包含执法素养,又包含民警个人修养。提高民警执法素养,就是要切实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要求根植到每一位民警的思想深处,落实到实际公安工作之中,体现到执法执勤的细节之上。增强民警的个人修养,就是从工作生活细节入手,从爱民为民思想情操做起,始终做到警容严整、言行文明、举止得当,常怀爱民之心,常做利民之事。具备了良好的素养也就能从根本上转变旧的思想观念,就会把“人民在我心中、我让人民满意”作为一种发自内心的自觉自愿行为,作为一种由衷而发的自身需要,作为一种收获感情的享受,也就会赢得群众的信任,受到群众尊敬,真正营造亲密和谐的警民关系。

(四)、在创新方式方法上下功夫,为“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提供鲜活的创新力。创新是事物发展的源泉,是开展好工作的灵魂。深入开展“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是新时期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和使命。在新的形势下,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方式、诉求、愿望的表现形式、自身素质和民主法律意识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变化,群众工作的内容和要求也随之有了新的发展变化。公安民警在“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中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变化和新要求,要在实践中不断创新活动方式方法,丰富活动的形式、内涵,用和谐的理念、和谐的思想指导工作,用体现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灵活方法,用最容易贴近群众和群众乐于接受的方式,知晓群众最关心最期待的问题。彻底从过去的任务式、表格化工作方式,向亲情化、民意化工作方式转变,实现用最恰当的方式,最适合的时间,了解到群众最迫切、最关心的问题,使“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从内容到形式都充分体现公安民警的亲民爱民智慧和创造力,使主题实践活动成为警务模式创新的催化剂,成为警民关系的融合剂。

(五)、在强化宣传引导上下功夫,为“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提供广泛的影响力。开展“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需要公安机关的主动工作,更需要社会的大力支持,需要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如何激发社会共同参与此项活动的活力,宣传引导工作显得十分重要。在开展“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中,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深入开展 “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要主动出击,充分利用电视、报纸、手机短信、网络、QQ群等多种传统和现代媒体,利用板报、广播、电子屏幕、宣传车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采取多层次全方位的方式,向人民群众宣传公安机关“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的部署、作法。在具体活动中,每位民警既是“人民在我心中”的践行者,又是“人民在我心中”的宣传者,通过活动把公安机关亲民利民助民的各项举措,宣传到每一家、每一户,让群众深切感受公安民警“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的氛围,真正体会到公安机关为民服务的诚意和信心,激发人民群众广泛支持公安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到“人民在我心中”的浪潮中来。同时,积极发现培育 “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中的先进典型,把好的作法和经验进行宣传和推广,带动“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在深度和广度上上层次、见实效,为助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大发展、好发展、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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