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通讯员 于义) 自新民诉法小额速裁程序全面施行以来,振兴法院积极推进小额速裁程序适用工作,把握“准、减、快、便、服”五个字,为小额速裁程序铺设快车道,通过高效便民的诉讼措施有力促进司法公信力提升。
把握一个“准”字。认真学习最高院、省高院有关小额速裁的工作会议精神及实施细则等,吃透小额速裁的实质要求。在办案中,不断完善工作方法,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对发现案件不适合速裁的,依法及时转为民事简易程序,使小额诉讼与民事案件简易程序有效对接。
落实一个“减”字。对适用小额速裁审理的案件,按照《诉讼费交纳标准》予以减半收取,使群众每案实际交纳诉讼费用不到30元。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予以减缓免相关诉讼费用,为弱势群体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保障。
体现一个“快”字。对小额速裁案件做到快立案、快送达、快开庭、快调解、快判决,充分体现速裁工作的优越性。实施小额速裁程序以来,已一审终审结案65件,平均办案期限仅用19天,使简单官司不再跑“马拉松”。
突出一个“便”字。将便民诉讼机制贯穿小额速裁办案过程,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和办案实际,积极通过电话、约谈等方式大力开展调解劝撤工作。截止至今,共适用小额速裁程序调撤案件48件,调撤率高达73.8%,实现效率高、效果好的目标。
掌握一个“服”字。在适用小额速裁为案件提速的同时,做到以公正为前提,对判决结案的案件在判决前做好充分释法、判决后做好答疑解惑,确保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达到高效便民、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