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用真诚托起法律的天平
 

    本站讯 (通讯员 徐嘉翊、李源波  陈某是东港市孤山镇某村村民,2012年5月初,陈某受甄某雇佣,到其经营的养貂场从事貂食饲料加工及投喂工作。2012年5月中旬,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因修建公路的需要,由其下属的某变电所将涉案且质量不合格的低压电线杆、电表箱等电力设备移植至甄某养貂场的北侧与农场路南侧之间。2012年8月3日16时许,陈某在工作之中被电击死亡。悲痛之余,陈某的妻子徐某和儿女找到了变电所负责人以及相关人员商讨赔偿事宜,但是几被告之间相互推诿,均没有明确赔偿意见。无奈之下,徐某将某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及其他涉案人员告上了法庭。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就损害事实、侵权责任等问题开展激烈辩论,互不相让,案件一时陷入僵局。此时本案的主审法官即刻宣布休庭,和干警们一道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现场勘验,并反复推敲论证。主审法官认为在本案中原、被告方均有一定的过错,但若以判决的方式结案不是最佳方案,原告方终为受害方,如果利益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其抵触情绪必会增加,甚至有可能会以过激的形式上访;另一方面,被告作为国有企业,如果判决其败诉,其名誉必将受到一定的影响,从而增加未来经营的风险。权衡利弊,主审法官在请示主管院长后作出决定,尽最大努力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双方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本案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事后,徐某为主审法官书写了一封感谢信,表达自己对法官和法院最真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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