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法院落实高院《通报》精神 采取三举措转变工作作风
 

本站讯 (通讯员 汪洋)   为扎实有效的落实最高院下发的《关于六起涉及法院干警工作作风问题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内容,近日,振安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会上,院党组成员在学习完该通报后,院党组书记、院长宋丹就如何切实改进法院工作作风,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做出进一步工作部署。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司法作风关系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关系社会稳定的大局,是当前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全院干警要深刻领会中央要求狠抓作风转变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院领导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切实担负起领导管理职责,确保将中央的要求和最高院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

二、严明纪律,转变作风要以转变工作作风为契机,以狠抓工作纪律为突破口,扎实有效开展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各部门负责人于即日起组织本部门干警及聘用制人员对照通报,展开自查。各分管院长即时召开分管部门全体干警会议,按照本院下发的关于《加强干警纪律作风的通知》要求,从人员出勤、在岗状态、内务卫生、着装规范、保密工作、值班值宿六个方面,全力整顿干警纪律作风问题。

三、加强检查,严格问责纪检组、监察室会同政治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抽查、暗访检查等方式,对通报的学习落实情况及本院《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对没按时学习、落实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对违反《通知》规定的,将按照《振安区人民法院岗位目标量化考评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主管院长及部门负责人也将进行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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