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公诉观摩庭”、办理毒品类案件研讨会在丹举行
 

本站讯  (通讯员 王 平)     “你既然明知是毒品,为什么私藏了这么久才报案呢?既然说自己从未用过枪,为什么你母亲却说你经常用枪打鸟呢?”“我……我解释不了。”制造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周某惶恐而沮丧地垂下了头。

7月24日,丹东市中级法院容纳300人的第四法庭公诉席上呈现了精彩的一幕,代表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丹东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张志伟、检察官张厚君、栾琦连珠炮似的发问,让出庭受审为自己罪行进行狡辩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周某连连受挫,渐渐招架不住…… 

这是一起制造毒品和非法持有枪支案的庭审现场,也是全省检察机关的“公诉观摩庭”现场。在场旁听的有省检察院公诉部门领导、各市(分)院公诉部门负责人、省高级法院部分法官、辽宁大学法学教授、丹东市检察院主管副检察长于长瑞、范亚敏和公诉一处、二处全体检察人员及各基层院公诉科科长。在此开会的全国武警法院系统百余名警官也参加了观摩。 

被出庭公诉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周某和刘某,于2012年春节前后联手合作,制造成品冰毒300克,半成品液体3700余克。随着制毒量的日渐增大,周某和刘某的矛盾也日渐凸显。2012年9月22日晚,周某与刘某矛盾激化,发生扭打,情急中的周妻拨打了110报警。警察到场后,周某检举刘某制造冰毒,刘某检举周某私藏“霰弹枪”…… 公安机关以涉嫌制造毒品和非法持有枪支两项罪名将两人刑事拘留……

庭上,刘某辩称之所以制造冰毒,是因为周某多次用枪逼迫自己并威胁屠杀自己家人,所以才迫不得已替周某研制冰毒……周某却辩称,刘某因为欠自己20万元无法偿还,所以秘密生产冰毒,用冰毒成品来支付自己的欠款。两人各执一词,当庭“互咬”起来……周、刘的代理律师也各自为自己的当事人故意问询一些带有“陷阱”的问题,有意将罪责推向对方当事人…… 面对这样局面,张志伟、张厚君、栾琦静观其变,沉着应对。几个简单的发问,却句句切中要害……两名嫌疑人常常是被问的前言接不上后语,虽百般狡辩,却无法自圆其说……

省检察院公诉部门领导、法院领导、辽宁大学教授等对观摩庭上三名公诉人文明、规范、平和的执法态度大加赞扬,并对丹东市检察公诉工作给予了较高评价。

当天下午,省检察院组织观摩人员在丹东五龙背检察官培训中心对毒品类案件的办理事宜进行研讨。特邀省高级法院刑事审判三庭综合组组长姜鹏飞法官、省检察院公诉三处副处长田勇、辽宁大学法学教授赵秉贵分别从不同角度为全省各市、分院公诉部门负责人详细阐述了在办理毒品类案件中应当注意的各种情况和应对策略。(下图为观摩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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