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调解,矛盾终化解
 

本站讯(通讯员  东港综治办王喜波 东港法院王巍)  某供销社员工王某,向供销社借款1万元后因病去世。供销社在返还王某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的时候,将这笔1万元的借款从中扣除,将剩余款项给付王某的家属。而王某的丈夫姜某认为,供销社这样做是不合理的,于是一纸诉状告至法院,以不当得利为由请求供销社将扣除的1万元予以返还。姜某起诉后,供销社又以姜某为被告诉至法院,请求姜某返还王某生前欠供销社的款项。

东港法院受理这两起案件之后,由于两案有一定关联,主审法官果断决定将两案合并审理。站在当事人的立场,发生案件纠纷,双方当事人心中都有怨气,有的时候通过一纸判决并不能将矛盾化解的,反而会让矛盾更激化,因此法官决定此两案还是以调解为主,以寻求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

主审法官张强认真梳理了案情,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既说法理,又讲人情,耐心进行沟通、调解。终于,姜某由坚决要求供销社必须返还1万元,到逐渐转变思想,接受了法官的观点。双方都做出了让步,达成了一致意见,姜某答应还款1万元,供销社诉姜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撤回了起诉。此案最终以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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