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三项措施筑牢维稳“第一道防线”
 
    丹东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采取三项措施深入开展“大调解”工作,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一步巩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
    第一,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奠定人民调解工作基础。一是规范组织建设,完善四级调解网络。在全市93个乡镇(街道)和843个村(社区)建立起指导网、控制网、基层网和信息网。二是进一步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对13963名民调解员分层次定期培训,讲解新颁布的实用法律法规和调解技巧等业务。三是善于不断总结,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总结出“四个结合”:把人民调解工作与十星级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把人民调解工作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结合起来;把人民调解工作与普法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把人民调解工作与法律服务结合起来。坚持 “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的深入发展。
    第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一是阵地前移,以司法所和镇调委会为主,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双管齐下,全力以赴为大项目解难题,化纠纷。二是紧紧围绕地方政府中心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三是把握热点和重点,集中力量打歼灭战,及时化解群体性纠纷。四是靠前指导,注重实效。2010年,全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纠纷8058件,调解成功7913件,成功率达98%以上。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85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40件,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的社会稳定。五是建立健全调解场所,提高调解效果。东港市合隆镇建立了综合调解大厅,为当事人提供从受理到调解纠纷一条龙服务,年受理案件100余件,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欢迎。六是抓住敏感时段,及时排查调处。
    第三,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大调解工作。一是充分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劳动纠纷调解机制的建立。全市各县(市、区)都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其成员单位由工会、政法委、人民法院、司法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成,具体调解辖区内企业劳动争议。二是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的衔接,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协议书制作水平,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提供证据。三是与卫生行政部门探讨建立医患纠纷调处机制。日前,市司法行政机关与卫生行政部门对医患纠纷调解组织建设、调解员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问题进行研讨,选择一个县(市)进行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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