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法院荣获全省法院“万名法官走基层”
 

宽甸法院 卢东风

近日,省高院授予宽甸法院 “万名法官走基层”活动先进集体的荣誉称号。

2012年,宽甸法院按照省高院和市中院的要求,组织开展了“万名法官走基层”活动。为了切实达到“深化司法为民、化解矛盾纠纷、推进社会管理、改进司法作风”的活动目标,宽甸法院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注重联系实际,做到“四个结合”,以工作推动活动,以活动引领工作,切实做到工作、活动两不误,相互促进,不断巩固和扩大了活动效果。

一是把开展“万名法官走基层”活动与审判执行工作相结合,深化为民服务意识,大力化解矛盾纠纷。

宽甸法院紧紧围绕 “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立足服务发展大局,转变工作理念,把司法服务触角向乡镇、农村、社区延伸,零距离服务百姓。采取就地办案、预约开庭、电话调解、随送达调解等简便、灵活的方式,设立流动法庭、夜间法庭与午间法庭,直接到老百姓家中办案,最大限度地为人民群众服务。组织法官深入案发地就审就宣,普及法律知识。各农村法庭以所辖乡镇为单位,组织法官每周不定期到辖区走访,深入排查矛盾纠纷,主动提供法律咨询,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指导与司法救助。将办公电话向辖区公开,工作时间随时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和求助电话。对所辖乡镇政府、村级组织和群众遇到紧急情况,需要法庭立即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庭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干警赶到。对于在工作中遇到的不属于法庭管辖范围的矛盾纠纷,不推不脱,及时启动多元联动调解机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参与处理,充分调动社会资源,最大限度地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青山沟镇石棉村五组陈英花等四户因历史原因造成林权争议,已上访多年。因政策及历史原因,争议不能通过诉讼解决,青山沟镇政府多次请求法庭帮助调解。法庭历时半年共17次远上百公里之外的石棉村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艰苦细致的工作,终于解决了这起长达近十年的纠纷。

二是把开展“万名法官走基层”活动与加强法院管理相结合,深化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审判质效。

审判质效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结合开展“司法管理年”、“庭审文书双评查”、“调解年”等专项活动,建立了全新审判流程管理体系、错案和瑕疵案件责任追究体系以及审判质效考评体系,形成了以《岗位目标百分考评奖惩办法》为总纲,以《审判流程管理办法》、《执行工作流程管理办法》、《错案及瑕疵案件追究办法》为辅助的涵盖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40余项制度组成的制度体系,使各项工作全部纳入了制度化管理轨道。在实施制度中,强化案件评查和责任追究,建立了案件评查督查制度。对已结案件进行逐件评查,对发改再审案件进行重点评查。成立评查办、督查办,实行例会制度,集中开展了已结案件的抽检,发改案件的督查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分析和通报,并对发改案件、再审案件进行责任认定,对错案和瑕疵案件按《错案及瑕疵案件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案件全部纳入了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上电脑管理和控制。开展了清理积案活动,对长期积压案件每月督办,取得了显著效果,长年积案基本清理完毕。制度的有效执行确保了审判管理运转顺畅,审判质量效率得到了明显提高。

三是把开展“万名法官走基层”活动与法制宣传相结合,深化公民法律意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组织法官走进乡镇、街道、社区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在县中心路段等人流密集场所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系列活动。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宣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面对面耐心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难。特别是向外来和外出务工人员宣传《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切实增强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民一庭深入乡镇,为镇村两级妇女干部进行了别开生面的《婚姻法》讲座,现场采取互动方式,结合我县及本地的生活实际,对《婚姻法》在实施过程中一般问题和特殊问题作了深入浅出的解读,为基层干部送去了法律知识。针对企业在履行合同、劳动用工、清欠债务等方面的法律需求,从各庭室挑选一批业务骨干组成法律宣传队,依法指导企业诉讼,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讲授《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知识,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持和法律保障,推动了经济平稳发展。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方针,向社区群众普及道德与法律常识,为群众宣讲、展出禁毒等法条。积极参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深入社区、学校做好未成年人的教育工作,进一步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阐述预防未成年人失足的法治理念,搞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普及教育。选出政治素质好、品德优秀、作风正派、具有丰富审判工作经验、组织协调能力强且长期志愿为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服务的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针对当前社会、校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新办法、新对策,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多种形式的法律宣传,充分发挥了司法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的能动作用,引导公民尊重法律权威,增强法律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

四是把开展“万名法官走基层”活动与征询意见建议相结合,完善民意沟通机制,深化司法为民举措。

为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司法为民。我院结合“人民法官为人民”、“百日大调研”等活动开展调查走访,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执法监督员、人员陪审员及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和发展的意见、建议,深入基层了解掌握遇到的各种涉法涉诉问题和司法需求,帮助研究解决对策,查找当前在司法为民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司法为民措施。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每一名办案法官结合承办案件走访基层单位和个人,通过具体案件审理,抓住个案在社会上普遍影响力,举一反三。如我院在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对于工程质量、施工人员素质、工程款结算、工程监理职责等方面普遍存在的问题,先后走访了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城南工业园区,就个案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司法建设,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采纳和赞许。

据统计,这次“万名法官走基层”活动,全院法官共深入基层800余人次,开展法律服务500余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600余件,帮助单位及法人挽回经济损失达9000万元,为维护全县社会的稳定和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中国法学网
辽宁法学会
锦州市法学会
安徽省法学会
济南法学会
浙江省法学会
河南法学网
河北法学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宪政网
中国诉讼法律
北大法律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