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首次使用“注释”令代表倍加称赞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  王平

“今年的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作得好,有注释,听得懂,看得明白。”18日上午,在辽宁省丹东市人大东港代表团第三讨论组,老代表于维盛拿着手中丹东市检察院段文龙检察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兴奋地说。

于维盛说,他虽然是当选了30年的老代表,但由于本职工作所限,对相关的法律术语及检察职能了解有限。每年“两会”审议检察院工作报告时,他都要查阅资料或向代表团里来自法律系统的代表请教,仔细研究报告内容。

而今年,当他拿到丹东市检察院工作报告仔细一看,不仅心中一喜。报告的最后几页,是对报告中的专业术语、系统行话进行了通俗易懂的注解。这样一来,对他看懂报告,审议报告提供了不少便利,“这说明检察机关对代表们的尊重,是真正想听取代表们意见。”于维盛代表如是说。

今年加以“注释”的丹东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得到了人大代表一致认同和称赞。宋雅梅代表说,今年是人大代表换届年,一些新当选的人大代表不熟悉、不了解检察专业术语和近年来检察工作亮点的具体内容,而受篇幅所限,工作报告不能对专业术语和相关工作一一展开。新增加“标注”这一细节,说明检察院领导想得细,做得实,凸显了一个单位务实而严谨的工作作风。

丹东市检察院段文龙检察长的这份工作报告,确如代表所说,首次出现“有关用语说明”这一标注,“职务犯罪”、“法律监督”、“4.20专案”等28条名词解释,每个词都用几行做详细说明,并注明出现页数,方便代表们查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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