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成功办结一起“零口供”失火案
 

    近日,市森林公安局成功办结一起“零口供”失火案。该案犯罪嫌疑人曾一度逃往外地,企图伙同他人串供,矢口否认山火是其所为,妄图逃避法律制裁。东港市森林公安局侦查员经过不懈努力,多次深入案发地,通过多种渠道摸底调查,详细获取了犯罪嫌疑人宋某的作案证据,使得它们相互补充,相互印证,还原了案件发生的全过程,排除了他人作案的可能,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最终以零口供案件形式将其绳之以法。

  2016年4月3日晚,东港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电话报案,称小甸子镇汪隈子村在当日中午时分发生山火,怀疑系上坟烧纸引起,请求森林公安局出警查处。市森林公安局随即安排侦察员前往案发地展开调查。发现涉嫌引起山火的宋某在失火后就离家不知去向,侦察员只好先从外围开始调查,找到知情人调查取证。半个月后,侦察员得知涉嫌引起山火的宋某回到家中后,立即赶到宋某家中对其进行询问,宋某矢口否认山火是其上坟烧纸引起的,案件办理陷入僵局。

  市森林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组成案件侦办专案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找出案件疑点,确定侦查方向。局长带队多次前往案发现场勘验取证,走访周边村庄,查找知情群众,取得了投诉人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多方努力,获取了多条有价值的线索并查证属实,案件侦办取得重大突破,并于9月12日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宋某刑事拘留。在大量证据面前,宋某仍然拒不交待其犯罪事实,森林公安局依法向市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部分不清,未予批捕。

  市森林公安局并未放弃案件侦查,再次召开案情研讨会,认真细致地分析和判断其口供与案件事实、其他证据的矛盾之处,继续补查证据,争取与现有证据有机结合,使之成为一个证明整体,得出具有排他性、唯一性的结论。经过锲而不舍的调查取证,该局查清了案件事实,排除了他人作案的可能,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将案件移送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宋某在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仍不承认犯罪事实。检察院公诉人经审查,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在“零口供”的情况下向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开庭审理中,在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宋某最终承认了犯罪事实,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宋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此此案得以成功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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