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就加强党员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干部作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丰富和发展了党的建设理论,升华了党对执政规律的认识,为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有力的思想武器和科学的行动指南。  

   一、忠诚忠实,锻造坚定的政治品格   

   习近平同志强调,全党同志要强化党的意识,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天下至德,莫大于忠”。对党绝对忠诚是我们党思想作风建设的核心要求,是共产党人最基本的政治素养。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时刻刻对党忠诚老实,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思想上与党同心,行动上与党同步,始终做到绝对忠诚于党、忠实于共产党员的神圣职责。中国共产党是领导全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事业的执政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人民司法事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对党忠诚,是法院干警第一位的政治品格,是检验每一名法院干警政治可靠性的试金石,也是践行“三严三实”的核心要义。法院干警只有切实从思想深处解决好听谁的话、跟谁走的问题,才能真正做到原则问题不糊涂、政治方向不偏离、风吹雨打不动摇。

对党忠诚的基本内涵就是坚决服从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服从党的领导,就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听党的话、跟党走。维护党的执政地位,就是切实增强政权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自觉维护政权安全和政治稳定。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是在思想上,不断增强党的观念,与党同心同德,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在政治上,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和鉴别力,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经受住政治风浪的考验;在行动上,把党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到工作中去。法院干警对党忠诚,

二、干净干事,永葆清廉的政治本色   

习近平同志强调,领导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注意自身的形象,干干净净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简单概括,就是要干净干事。干事是最根本的职责,干净是最起码的准则,不干事肯定会误事,不干净迟早要出事。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在认真干事的基础上,怀着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保持干净,秉公执政、廉洁从政,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才能干成事、不出事。  

划清“两条线”,正己修身清白做人。习近平同志指出,一个人能否廉洁自律,最大的诱惑是自己,最难战胜的敌人也是自己。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做到正己修身,关键是要坚守底线、不越红线。底线,就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信念宗旨、道德情操,就是我们为人、处事、从政的基准线。个人干净,是法院干警的基本操守,是法院干警践行“三严三实”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时刻注意自身的形象,干干净净地做人,踏踏实实地做事,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简单地讲,就是要干净干事。干事是最根本的职责,干净是最起码的准则,不干事肯定会误事,不干净迟早要出事。法院干警只有在认真干事的基础上,怀着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心态保持干净,做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秉公执法、廉洁司法,才能不负党和人民的重托,才能办好案、不出事。要熟悉掌握法纪,特别是“五个严禁”、“两个规定”、“十个不准”以及法官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等规定,做到了然于心。要严格遵守法纪,凡是要求一般公民不做的事,自己首先不做;凡是党纪政纪不准做的事,自己坚决不做;凡是上级各项“禁令”禁止做的事,自己绝对不能做。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在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在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在行动上主动接受监督,养成在监督下学习、工作和生活的习惯,把组织的监督当作关爱,把同志的监督当作友爱,把社会的监督当作呵护,善于听取批评意见,做到闻过则喜、知错就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各方面的监督下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担当担责,锤炼过硬的工作作风   

习近平同志强调,党的干部都是人民公仆,自当在其位谋其政。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有担当精神。敢于担当是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体现着领导干部的胸怀、勇气、格调。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培养勇于担当的自觉、练就善于担当的本领,努力拼搏、奋勇当先,有大的担当,干大的事业,完成好时代赋予的重任。 

涵养一心为公的正气。习近平同志强调,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党员领导干部有了这股浩然正气,就能坐得稳、行得正、走得远。如果一事当前,先盘算自己的“小九九”,那么只能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现在有的干部存在“为官不易”“为官不为”的想法,只想做“老好人”,遇见问题躲着走、产生矛盾绕着走,当和尚不撞钟,为了不出事宁可不干事。出现这些想法做法,说到底是私心在作怪。古人尚且知道“为官避事平生耻”,党员领导干部更应深刻理解权力与责任的辩证法,始终把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心思动在事业发展上,精力用在推动工作上,功夫下在为民解忧上,以积极的作为努力实现自身价值。  

永葆干事创业的锐气。习近平同志强调,良好的精神状态,是做好一切工作的重要前提。大到一个国家、民族,小到一个村镇、企业,从落后转化为先进,都是靠勤奋努力不断积累起来的。精神面貌好、思路方法新、干事劲头足,发展就快、变化就显著。作风因循守旧、遇事得过且过,满足于混日子、守摊子,事业就会停滞不前甚至倒退。空谈误国,实干兴邦,为官一任就要造福一方。党员领导干部要始终保持朝气蓬勃、干事创业的良好精神状态,敢于突破旧框框的束缚,在创新中抢抓机遇,在拼搏中闯出新路,以干事创业的积极成效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增强攻坚克难的勇气。习近平同志指出,担当精神在革命战争年代是冲锋陷阵、英勇献身,现在就是要勇于改革、善于改革。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越往纵深推进,问题和矛盾就越是交织叠加、错综复杂。大事难事见担当,困境逆境显襟怀。敢不敢正视“最坏处”,会不会解决“最难处”,能不能争取“最好处”,是对意志、能力和水平的考验。这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事不避难、奋勇向前,以逢山开路、遇河架桥的精神和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劲头,在难题面前敢闯敢试,在矛盾面前敢抓敢管,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发展。

作为法院干警,我们承担着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责。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作出合理判决,是我们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必经过程和必要前提;定纷止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的终极目标。但无论是惩恶扬善、还是维护正义,都需要有担当精神,需要顶得住压力,挡得住诱惑,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需要有一种为捍卫公平正义视死如归的勇气与大无畏的精神;需要有一种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尽心办事、全力负责的理想信念。只有具备担当精神,才能用好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力,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和重托,以自己的司法行为,体现法律的尊严和公正,从而使法院和法官真正得到人民的信赖和信任。做一个有担当精神的法院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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