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民放在心上
 

 ——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法官

                        元宝区人民法院 贾莹

儒家讲,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修身是前提,修身是为政之道、成事之要。只有先修身,才能为好官、治好事。那么如何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法官?一名普通的法官,没有轰轰烈烈的英雄事迹,也没有惊天动地的豪言壮举,他们只是时刻告诉自己:要把人民放在心上。

在我身边就有很多这样的法官。他们当中,有伴随法院成长的老法官,有推动法院改革与进步的中坚力量,也有在新世纪走进这只队伍的年轻同志。当你走进他们时,就会被他们的精神所感动。我就在一次次感动中成长着,一直向前……

孙晓韬是民三庭的一名法官,一天上午刚上班,一位中年女子走进来,她还没来得及招呼,这位中年女子已“扑通”一声跪在了她面前,口里喊道:“法官大人,你要替我作主啊”。好不容易才把她扶起来坐下,她情绪稍微稳定下来后说道,她叫孙蕾,控诉是周晓鑫这个第三者让她幸福美满的家庭破裂、至爱离去、儿女失去了完整的亲情,是周晓鑫这个罪魁祸首害得她受苦30年。孙蕾压抑了十几年的爱恨纠葛终于在本案中全面暴发,大有找周晓鑫拼命的架式。而周蕾也是一个苦主,无儿无女,没有工作,现在又失去了至爱,还要面对一场突如其来的官司。每次会见,她都在哭诉自己的不幸。

原来,1967年本案被继承人张军与孙蕾喜结连理,婚后生活美满并育二女一子。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感情日渐淡漠,经常为一些琐事争吵不休,这时本案被告周晓鑫出现了,情感失落的张军与周晓鑫成了朋友。1987年张军因无法忍受无休止的争少而与孙蕾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尚未成年的张铭、张琳由孙蕾抚养,张军负担抚育费;双方所共有的位于丹东市元宝区兴东街建筑面积为28.80平方米的私有房屋归张强所有。1990年张军与周晓鑫结婚,而孙蕾则一直单身独自艰难的抚养一双儿女。1999年张军与周晓鑫共同购买了一套位于丹东市元宝区福海小区建筑面积为87.68平方米的商品房。2001年张军位于丹东市元宝区兴东街的房屋拆迁,2005年被回迁安置在丹东市宝山新城,但因尚有部分费用未交纳而没有入住。

2006年张军病故,张铭、张琳、张磊将周颖告上法庭,要求共有商品房40%的面积,回迁房60%的面积。针对本案案情简单但当事人双方对立情绪非常严重的情况,她耐心倾听周晓鑫与孙蕾的哭诉,进一步了解本案事实及事实背后的故事,思索如何调处双方利益化解矛盾。经过多次耐心的倾听,孙法官逐步与周晓鑫、孙蕾建立了信任,并了解到许多案件以外的事实。可以说孙蕾是位伟大的母亲,她独自一人供二女一儿读完了大学,而且还攻儿子出国留学。现在张琳、张铭经商,儿子张磊在国外定居,经济条件都不错,之所以要求继承两处房产的各一部分完全是为了让母亲出口恶气,发泄一腔愤恨。而周颖也真的是与张军相濡以沫共度余生的贤妻。

这种情况下,如果简单的将案子一判了之,则有可能激化矛盾,甚至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为了能息争止纷,化解情仇,一方面绕过孙蕾给周晓鑫与三名原告做调解工作,另一方面多次与孙蕾沟通让她尽量发泄自己心中的怨恨以便为案结事了打好基础。经过不断努力,最终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回迁房归三名原告所有,进户费20000元由三名原告共同承担;面积87.68平方米的商品房归周晓鑫享有;诉讼费原、被告各承担一半。调解书送达后,化解情仇的周晓鑫与孙蕾还一起祭奠了张军。后来,原被告双方送来的“辛苦费”也被孙法官直接拒绝了。

2015年初,孙晓韬又接手一件矛盾比较激化的案件。原告丹东市元宝区某小区13名业主因房屋买卖合同违约纠纷将我市某高校告上法庭。13名业主要求被告赔偿因其未按合同约定的温度提供供暖服务而得病受到的伤害。几乎全部是老弱病残的13名业主在小区内到处张帖大字报、封堵小区入口,不仅影响了小区内业主的正常生活,在社会上也造成了不良影响。案件起诉到法院后,13名原告又天天缠在法院,希望可以影响判决。

为化解矛盾,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她在下达裁定的同时耐心作13名业主的思想工作,考虑到原告的身体状况,她挨家挨户的找他们沟通,同时积极与被告沟通寻找矛盾的症结。经过与双方多次沟通,了解到这些房屋冬季取暖温度之所以不达标是因为当初开发商为省钱,未与鸭纸供热并网,而是由设备功能满足不了要求的房产供热部门供暖,致使室温不够,而室温不够则业主拒交取暖费,供热单位收不上取暖费则不能按时供暖,这样恶性循环,问题始终无法解决。找到问题的症结后,她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取得双方的信任,在此前提下促使双方通过协商达成协议:1、由被告与房产供热部门协调,保证冬季供暖符合标准,如仍不达标则由被告通过法律解除与房产供热单位的供暖合同并与鸭纸供热并网;2、原告不再要求被告给予金钱赔偿。协议达成后,曾经一度严重激化的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其实,民事审判庭接触的很多案件都是些家长里短、纷繁琐碎的民事案件,一些合理不合法、合情不合理以及是非难辩的案件,其感到如果机械的依据硬性法律规定一判了之,则无法实现公平正义的精神,甚至使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失去信心。孙晓韬时刻牢记的,就是时刻要把人民放在心上,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法官。

鲁迅先生曾说过:“自古以来,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这就是中国的脊梁”。法官的岗位是平凡的,却撑起一片公平与正义的蓝天。

何谓忠诚,忠诚,就是要有修信仰之心。卢梭说过:“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铭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在获得新的力量,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精神。”法律必须来源于信仰,否则形同虚设。没有法律信仰,法律是苍白的、法治是无望的。法官不信仰法律,不信仰正义,良法也会成为死法。法治国家的形成,不在于法律有多少,法官有多厉害,重要的是通过严格、公正地执行法律,既解决了纠纷,又培养出整个社会崇尚法律至高无上的精神和传统。依法治国要在中国落地开花,必须要有信仰作为支撑、作为保障。而法官必须怀着一颗谦卑的心,在内心确立对法律的信仰,严格依法办事,忠于法律,信奉法律。这是法官永远不变的政治本色,这是法官的职业之魂,这是法官的立身之本。

何谓干净,干净,就是要有修廉洁之习。公生明,廉生威。清廉与否,是古往今来人心向背的晴雨表,是为政者官德优劣的分水岭。法官是国家法律的实施者、执行者。审判不仅是靠公正高效的司法活动取信于民,而且更要靠法官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影响并感召群众。人们在评论法院和评价法官时,不单是从法院整个审判工作来了解和衡量,更多的是对某个法官的一言一行给人的印象来感受和评判的。法官个人行为不检点或品质恶劣,会使公众对其实现法律正义的能力产生合理的怀疑。人民群众正是通过耳闻目睹和对法官言行举止的切身感受,来评价法官的形象,进而体会司法公正和社会正义的。作为法官,身穿国家制服,代表国家形象,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法官必须严于律己,淡泊名利,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干净做人、踏实做事。个人干净,是有为、有位、有威的前提条件。只有干净的人,才能做到堂堂正正审判。清廉、清白能塑造一股正气,凭着这股正气,法官就能打退甚至感化种种歪风邪气,从而作出一个又一个公正的判决。  

何谓担当,担当,就是要有修有为之功。担当,体现的是事业心、责任心和行动力。“伟大的价值在于完成责任”。建功立业始于点滴,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无论在什么岗位、做什么工作,都要把全部热情和精力投入进去,脚踏实地,戒除浮躁,忠于职守,正确看待人生,正确看待事业,正确处理问题,承担起时代责任,创造出无愧于岗位职责的业绩。作为法官要有一颗平常之心,经常进行换位思考,不能凭感情办案,不能凭意气办事。案件无大小,百姓利益无小事,纠纷的处理凝集着法官的能力、水平和技巧。判决书不仅是写给当事人看,更是写给天下人看的。法官必须摆事实,讲道理,明法理,掂轻重,对自己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敢于担当,必须提升自己的法律智慧,掌握法律的前沿知识,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才能自信地去处理案件。担当是一种境界,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有容人容事的雅量,有推功揽过的气度。古人说:“唯宽可以容人,唯厚可以载物”。用海纳百川的胸襟和气度去司法,以博大的胸怀为人,以真诚的态度待人。担当更是一种榜样,一种精神、境界和力量。只有言行一致、知行合一、率先垂范,才是真担当。要言必行、行必果,身体力行,言行一致,说到就要做到,要求他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好。讲自己做的、做自己说的、行自己立的。讲得人信、做得人服、行得人敬。

“执法担道义,躬身作公仆”,他们用着“平凡”的方式演绎着不平凡的人生,用实际行动履行着一名基层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他们时刻牢记:要做忠诚干净担当的合格法官,他们时刻牢记:要把人民放在心上。

                             

中国法学网
辽宁法学会
锦州市法学会
安徽省法学会
济南法学会
浙江省法学会
河南法学网
河北法学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宪政网
中国诉讼法律
北大法律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