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获得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颁发的认可证书,编号为CNAS L4994。至此,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成为全国检察机关第六家、我省市级检察院首家通过国家认可的司法鉴定实验室。
据了解,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于2007年经高检院批准成立司法鉴定中心,共设法医 、文检 、痕检 、司法会计、电子证据 、声像资料、心理测试等7个实验室。2010年3月,该中心开始开展司法鉴定实验室认可工作。试运行以来,受理文检鉴定案件67件,出具鉴定书84份;受理法医鉴定案件17件,出具鉴定书17份。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各项鉴定工作也更加制度化、规范化。检验鉴定的结论科学、公正、准确。经国家认可委专家2010年12月现场论证,该司法鉴定中心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文件检验等3类 8 项通过国家认可。今年3月9日,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向丹东市人民检察院颁发了认可证书。现在,丹东市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实验室出具的鉴定结论,盖上CNAS的标识印章,不仅在国内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参与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也予以认可,具有广泛的国际效力。(图为法医在进行鉴定)
(邹吉峰 王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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