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司法行政人员问题研究
 

         凤城市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 王晶

【摘要】党的十八打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可以说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司法体制 改革 行政 人员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这是我们党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可以说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和推行,当前,全国司法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各地改革已取得了初步成效。司法机关更肩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司法工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作用、影响更加凸显。在改革中突出了以检察业务工作为主的检察官地位,这就对一些司法行政人员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和影响。特别是年轻的司法行政人员在司法体制改革中面临着非常矛盾的抉择:司法行政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发展进步空间是否对等,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保障能否与工作付出成正比,都是司法行政人员需要面对的问题。并且,这些问题很可能会在司法体制改革后的一段时期逐渐显现,成为影响司法体制改革成果、效果的主观因素。因此,检察改革对司法行政管理职能特别是司法行政人员职责及发展定位进行再认识并不是隔岸观火,其实已经成为燃眉之急,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要想保证司法体制改革达到预期效果,在司法行政人员方面,就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司法行政职业化发展模式,来适应新时代检察工作需求。

一、要加强司法行政人员职责定位

    司法行政人员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力和潜力,前提在于要让他们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和自身工作定位。根据司法行政工作的性质和职责,司法行政人员的职责可划分为行政管理、政工党务、纪检监察三大类别,以此为主干进行机构调整。行政管理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主要工作是机要收发、档案管理、内外宣传、信息调研和文字材料的撰写、基建装备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政工党务主要由政治处负责,主要工作是队伍建设,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工资福利,党、团、工、青、妇、优抚等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主要由纪检组、监察科负责,主要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加强干部检查,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对各类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查处。在司法体制改革中,部分基层单位会出现职责类别不清晰、行政人员肩负多类别行政工作等问题,这都不利于工作责任的落实和认定。要强化司法行政人员的职责定位,首先就应该正确分类工作,严格按照责任划分三大类别,并且以明示,这即利于管理又利于责任工作认定;其次要明确行政人员的工作定位,每项工作有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工作不重叠不空缺,让司法行政人员能够清楚的认清工作内容和职责,面对自己的分内工作不推脱不懈怠,有利于工作的开展和监督;第三,要梳理每一项行政工作的流程和内容,让工作清晰明了,也让司法行政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都熟知行政工作,积极配合工作,让司法行政人员感受到工作的一视同仁。

二、要引导司法行政人员自我定位

行政部门是检察院工作的一个重要部分,是行驶检察权利工作不可或缺的后勤保障,司法体制改革后依然如此。司法行政人员在检察院中属于比较特殊的群体,一般都是复合型人才,具有知识结构全面,综合能力突出的特点,但就职业理想、个人发展和个人前途而言,很多司法行政人员认为其个人价值应体现在办案一线上,在检察院工作如果不能办理案件就是个局外人,被边缘化,故此都想到办案科室或岗位上去。随着司法改革方向和路径的进一步明晰,业务岗位在政治待遇、薪酬待遇各方面势必会更进一步加强,这对具有办案资格的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员,特别是年轻人心理上是一个极大的冲击。这种心理上的波动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同时要积极的引导司法行政人员正确的看待司法体制改革中的定岗和职责分工。要淡化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员的心理落差,鼓励他们要保持四种心态,认清自己的定位,把工作做好做实:第一,要始终保持一种清静平和的心态。要做到心静、心宽、心顺。第二,要始终保持一种积极的心态。只有保持积极的工作心态,才能对你的工作充满热情,才能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第三,要始终保持一种付出的心态。有付出才有回报,既然坐在这个位置上,就要认真地工作,“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第四,要始终保持一种感恩的心态。用感恩的心对待工作,对事业忠心耿耿。不管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如何,都应该恪守职责,将自己的全部精力放在如何能尽善尽美的干好自身工作,并从中获得经验和乐趣。

三、要提升司法行政人员职能作用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公平正义,是司法工作的生命线,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只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实现长久稳定的和谐。而司法行政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一脉相承,息息相关,所以,想要实现司法体制改革的最终目标,应该充分发挥好检察院每一个人的作用,同时还要逐步提升司法行政人员的职能作用,另起发挥好管理服务的作用。首先,检察业务工作侧重办案,通过执法办案实现公平与正义;而司法行政工作侧重管理,通过管理服务保证检察业务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因此,司法行政的职能不仅不能削弱,还应该加强。其次,司法行政工作要主动服务,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和司法行政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带动或促进检察业务工作的开展。

   四、要重视司法行政人员职业保障

   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保障问题,是检察院司法行政人员工作能否安心做好本职工作的一项基础条件,应该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加强。从体制改革推进情况来看,暂时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考虑: 一是应提升司法行政人员收入水平,缩小与检察官的收入差距。对司法行政人员及其职级应参照行政机关设置,但待遇应比照检察官执行。二是应提供平等的人员分类条件和选择职位机会,各司其职,无怨无悔。对具有检察官身份的或具有办案资格的司法行政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到办案一线。当然,自愿选择到办案一线的,也需经过组织考试、考核和遴选。三是应在司法改革之前给有办案资格的司法行政人员提供检察实务锻炼的机会。为司法改革做准备,能使司法行政人员在司法改革中对自己的选择有一个更明确的方向。只有重视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保障,才会诠释司法行政人员的重要性,才会提升他们的价值感,也就能激发他们在工作中的积极性。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迫切需要,时不我待。但司法体制改革中机构、人员的科学调整同样值得我们去探索,去思考,司法体制改革中司法行政人员是一个不容小觑的单位体,只要我们勇于创新,敢于尝试,积极探索,建立符合当前司法体制改革下的司法行政人员的职业化发展模式,就一定能够助推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使检察院能够担负起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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