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法院三项措施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元宝区人民法院  贾 莹

随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到来,元宝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 “消费与民生”的活动主题,找准与审判、执行工作的结合点与切入点,多措并举,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于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排期、优先审结、优先执结,畅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绿色通道,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对家庭生活困难的案件当事人实行减、免、缓交诉讼、执行费用,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诉讼。

——主动与工商行政部门、税务部门、消费者协会等部门加强联系,对于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与金融部门沟通,对涉及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赔偿案件,及时冻结、查封、划拨款项。

——组织法官走上街头,进行现场法律咨询解答、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为广大消费者支招解疑,提高广大消费者运用法律维权的能力,并以生动的案例来揭穿现在社会上经常发生的新型骗术,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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