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法院四项举措积极参与社会管理
 

                               东港市人民法院

东港市人民法院在立足审判职能,强化“司法为民”的同时,围绕服务大局工作原则,准确定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路径,多角度、全方位积极践行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审判工作科学发展。 

    一是定期走访,保持密切联系。由庭长带队,每月第一周定期对辖区内所有镇街党政部门和其他基层组织进行走访,保持联络畅通,及时沟通工作情况。  

    二是互通信息,提供参考意见。向党政部门传送依法公开的民事审判统计信息,并对当前民事案件特点及发展趋势作出分析意见,如根据案件资料分析,针对近时期土地、山林承包纠纷、赡养等案件多发态势,法庭会提醒当地镇街党政部门引起重视,并参与相关应对策略的研讨,使他们掌握工作的主动权。这一举措得到了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高度评价。  

    三是建立起相互支援的工作模式。基层组织在征地补偿、调解婚姻家庭纠纷、相邻纠纷等工作中,需要法律支援时,法官们全力支持;而法庭在审理中因送达文书、找寻当事人、案件调查等工作,需要向导或线索时,基层组织也给予有力支援,大大降低了工作强度,减少了诉讼成本,提高了效率。  

    四是联合基层调解,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定期组织培训活动,通过邀请旁听案件、组织法律法规学习班等方式,帮助提高行政人员法律素质,使当地人民调解和息诉息访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大量纠纷因此被消除在萌芽状态,辖区内诉讼纠纷案件数量明显下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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