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法院司法鉴定服务上门
 

                          宽甸县人民法院 高 翔

宽甸法院在司法鉴定工作中,注重热心服务人民群众,千方百计地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落实司法为民宗旨。最近,在办理一起宣告无民事行为能力鉴定案件时,为方便群众,亲自上门服务,受到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不久前,宽甸法院受理了一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案件。由于案件的特殊性,需要对被申请人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做司法鉴定。负责司法鉴定工作的院技术室接到案卷后,工作人员详细审查了当事人的病案及证明材料,考虑到当事人行动不便、生活不能自理的实际情况,提议协调司法鉴定专家去当事人家中,为当事人进行现场鉴定。经多次与沈阳某鉴定部门沟通、联系,院技术室主办人与沈阳某鉴定机构鉴定人,利用周六休息时间,驱车20多公里赶往灌水镇龙爪村隋家。

被鉴定人系60多岁老人,患有脑器质性精神障碍,生活不能自理,老两口家处农村,生活状况较差。见到法官及沈阳某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来到他们家,家属及病人都十分感动,被鉴定人老伴对法官说:“谢谢你们这么关心我们,处处为我们着想,真是太感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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