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看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重要性
 

             宽甸县人民法院  王晓云

日前,宽甸法院受理了两起刚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告人均是宽甸某高中学生,因伤害他人获刑。主审法官接到此案件时深感痛心和惋惜。

这两起案件本是可以避免的,起因是两个班级的学生因争抢篮球场地发生口角、厮打,被告人出于哥们义气,解一时气愤出手打了被害人,给被害人造成了轻伤的法律后果。

接到案件后,刑事审判庭的法官们从教育青少年、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角度,对两案的民事赔偿部分进行了认真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被害人,教育被告人,最大限度的地化解了双方矛盾,被告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最终,两起案件的被告人承担了相应的刑事责任,均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

通过这两起案件,我们不得不思考,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在青少年犯罪中仍占居较大比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始终是全社会仍关注的沉重话题。

成年人正处于成长阶段,思想意识尚不健全,情感易冲动,抑制力差,往往事前、事中不计后果,事后追悔莫及。加之逞强好胜的心理态度、任性执拗的性格特征都是未成年人心理生理常见的表现形式,而因法制观念的淡薄,更加漠视自身行为的法律性质,有的根本不予以考虑。

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究其原因,有家庭、学校、社会等诸多因素,而一部份青少年不学法、不懂法,缺乏法制观念更是比较突出的一个方面。因此,学校应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疏导和法制教育,开设法律讲座,让学生有机会学习更多的法律知识,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与法治环境。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监护人,应主动承担起家庭教育的重任。而全社会更要加强对法律的宣传工作,加强普法,更多的关注、关怀未成年人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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