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法院办案全程释明答疑取得显著效果
 

东港市人们法院  韩骏 

东港法院开展办案全程释明答疑,以帮助当事人消除法律上的认识误区,减少盲目的情绪对抗,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判前释明。对可能引发上访、申诉、矛盾激化的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宣判前,由承办法官与可能败诉方就法院认定的事实、裁判的依据等进行法律释明,听取被释明人意见。

    二是判时提示。对于一些特别事项及时进行提示,如宣告离婚判决时,告知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刑事案件判处非监禁刑的,除当庭提示被告人考察期间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外,还告知应在裁判生效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到并接受监管。

    三是判中答疑。在宣判以及送达裁判文书时,告知当事人可对裁判事项申请法官答疑,承办法官必须就案件的疑难点及法律适用情况向当事人阐明。

四是判后引导。对当事人不服裁判的,根据要求及时组织答疑;针对信访、申诉、异议等情况,由审判监督、监察等职能部门共同配合加强复查工作,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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