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交流】宽甸法院“万名法官走基层”与“百日调研”活动重实效
 

                                                                 宽甸县人民法院  卢东风

    在开展“万名法官走基层”与“百日调研”活动中,宽甸法院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采取送法下乡、巡回办案、为农民工、为企业开通绿色诉讼通道、加大涉农案件审理、执行力度等各种有效措施,积极开展“万名法官走基层”与“百日调研”活动。这是宽甸法院坚持人民法官为人民,为实践好、发展好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审判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而采取的又一举措。在开展“万名法官走基层”与“百日调研”活动中,宽甸法院重点把精力放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通过审判活动,切实服务广大人民群众,主要做法是:

    一、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加大法律扶贫帮困力度。各审判庭、各法庭坚持到辖区各村组、各企业进行法律帮困扶贫,院党组组织审判人员到联系的村组、企业开展一帮一结对子,定点调研。工作中一是当好裁判员。实行电话、预约、午间法庭等灵活方式立案,将法庭开到农户,开到村组、厂矿,实行巡回办案,缩短涉农、涉弱势群体案件的审理时效。二是当好民情调研员,组织法官深入企业、村组、农户,实地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增强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三是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实行送法上门,定期联系厂矿、村组干部与人民群众,通过各种方式对村组、厂矿干部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其工作水平;四是当好矛盾纠纷的调解员,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各法庭的法官们及时指导基层调解员,不失时机地调解解决简易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五是当好富民强村服务员,帮助联系村制定发展规划,提供致富信息,帮助农村增收。

    二、坚持巡回就地办案,把法律送到农民手中。在开展“万名法官走基层”与“百日调研”活动中,了解到部分农民打官司不方便的情况,宽甸法院通过实行巡回立案、口头立案、电话预约立案、邮寄立案等多途径的立案方式,让当事人“少跑腿”;对文化素质较低,书写诉状确有困难的实行口头立案;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群众,法院立案法官提供预约上门立案。在案件审理中,对距法庭较远、到法庭开庭不方便的案件,采取“流动法庭”巡回就地办案。对那些相邻关系、赡养纠纷等法律关系明确,但容易激化矛盾的纠纷案件,把庭直接开到村头、地头、炕头,邀请村干部和人民调解组织就地化解矛盾。同时,办案的法官们利用庭审结束后的时间,结合案件对农民的法制宣传,增强农民法制观念,教会农民利用法律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巡回办案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通过就地办案、以案说法,教育了群众。同时,也将审判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直接监督之下,提高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截止3月15日,各法庭已巡回就地办理各类案件262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246件,调撤率高达93.9%,并有50%以上的案件当事人当场履行了法律义务。

    三、强化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法律求助,开通便民诉讼“绿色通道”。 针对已进春耕农忙季节的实际,为了不耽误农村当事人春耕,不误农时,切实减轻农民诉讼负担,在立案环节就启动便民诉讼的绿色通道,将有关适用法律援助的种种情形和便利条件向当事人进行公示,公开承诺,对涉及弱势群体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坚持执行对弱势群体缓交、减交及免交诉讼费用的作法,保证每一位有理无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共对社会弱势群体减免诉讼费近5万元。

    四、加大对涉农案件的审判力度,积极服务农村经济。在活动中,宽甸法院坚持不断加大对涉农案件的审理力度。做到对涉农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并积极加强与基层党委、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配合,依法妥善处理涉农矛盾纠纷,严格实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依法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依法流转,保障农业补贴政策的实施。妥善处理农村集体土地征用纠纷,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依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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