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奖论文】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 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的思考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赵晓欣

 

    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中央政法委在深入分析当前政法干警队伍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事业发展进步的实际需要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深入推进政法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的具体行动,是顺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解决执法司法工作中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在人民司法事业中,人民法院是专门的国家审判机关,光荣传统是人民法院的宝贵财富,理想信念是法院干警的精神支柱,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人民法院深入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以此为载体,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提高司法水平,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更好地实现司法为民这一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建一流班子、带一流队伍、树一流作风、创一流业绩“四个一流”目标的新跨越。

    在新时期、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应当做到兼顾追本溯源和与时俱进,通过学习、继承并发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使广大法官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住“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时代意义和实践价值,具备立足审判、胸怀大局,心系百姓、为民司法的综合素质,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不断前进。

    一、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服务大局的优良传统,切实增强法官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和利益格局调整期,发展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社会矛盾凸显并呈多发、多样态势,人民群众民主观念和维权意识普遍提高,司法需求迅速增长。司法工作是权利救济的最后一道保障,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涉及社会各个阶层各个方面,承担着繁重的任务压力。司法工作肩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重任,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这一人民根本利益,本身既是党和国家大局工作的一部分,又是做好大局工作的重要保障。紧贴时代脉搏、突出司法在政权中的国家机器功能、服务党和国家的大局和中心工作,是人民司法的一大特色。在新的形势下,面对越来越繁重的执法办案任务,面对日益复杂的司法环境,人民法院应继承和发扬人民司法服务大局的优良传统,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抓好法官的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科学发展观教育,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情意识,站在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新形势下人民法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职能定位,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握大局,服务大局,坚持“三个至上”,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上来,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不断增强法官队伍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党的领导是我们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障,重视党建、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与时俱进、保持先进性,是我党推进各项事业不断地从胜利走向胜利的一大法宝。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人民法院应充分继承和发扬这一党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加强法院党建工作,加强党性党风教育,强化党的领导观念,强化党员意识和大局意识,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大力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法院,争当人民满意法官等创先争优秀活动,在法院机关内部形成学习榜样找差距,对照先进学经验的良好氛围,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持续高涨,先进模范不断涌现,广大干警争做司法为民表率的积极性不断提升。深化法官司法能力建设,将建设学习型法院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的基础性、综合性、长期性工作而常抓不懈。通过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实践性的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实现由知识型向知识能力并重型转变,提高法官正确、娴熟运用法律的能力和熟谙民情民意、善做群众工作、解决矛盾纠纷的综合能力。不断提升法官队伍的战斗力,为司法为民奠定坚实的能力基础,努力争创一流业绩,为党分忧、为民解困。     

    三、继承和发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铸造司法为民的感情、思想基础和过硬作风

    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是中国革命取得成功的根本保证,也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基石。密切联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优势,脱离群众是我们党最大的危险。人民法官在实际工作中能否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直接关系到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通过对“权从何来、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的大讨论,切实加强权力观教育,增强法官的为民意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人民性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属性,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必须始终保持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定不移地走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人民法院应通过组织全体干警系统学习党史、人民司法史,切实加强权力观教育,大力培养法官的为民意识,使广大干警对司法为民的感情认同和理论认同不断深化,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公仆意识牢固树立,对司法为民的实践认同进一步增强,工作中自觉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服务群众,象雷锋同志那样,对待群众像春天般的温暖。发展完善、积极落实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认真负责地回应群众关切,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把执法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把对待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渗透到司法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真正做到不让一个老百姓到法院诉讼感到受委屈,不让一个老百姓到法院诉讼感到不方便,不让一个老百姓到法院诉讼感到不公正。坚决克服官僚主义,改变衙门作风,积极主动地走出机关,深入群众,体察民情,倾听民声,吸纳民智,服务民生,体现民意,努力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使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高。

    四、继承和发扬勤政廉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切实提升法官队伍素质

    法官队伍是法院建设的根本保证。长期以来,人民法院十分重视法官队伍建设,始终将其作为法院建设的最基础工作认真来抓,应该说法官队伍的现状是比较好的,基本上能够适应法院工作的要求,广大干警较好地履行了各自的工作职责,为法院工作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但是,也应该清楚的认识到,在法官队伍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干警与现实形势的要求还不够适应,甚至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政治思想方面,有的党员理想信念淡薄、奉献意识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识模糊,服务大局意识不强,执法思想不端正。在组织建设方面,有的党支部软弱涣散,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少数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突出、党员意识不强。在作风方面,少数干警宗旨意识淡化,群众观念淡薄,司法过程中对待群众简单粗暴、推诿扯皮不作为;不注重文明司法,办案不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审判纪律,司法行为不够规范、廉洁;精神状态不佳,不思进取,责任心不强, 粗枝大叶,拖拉不及时、办案质量效率低下。在司法能力方面,个别法官司法能力不够强,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应对复杂局面的办法不多,不能做到案结事了。在廉洁自律方面,个别干警违法办理“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尚未得到有效遏制。这些问题需要通过“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重点予以解决。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就是要紧紧围绕法官队伍建设这个根本,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在思想、理念、能力、作风等方面不断完善,不断提高,进一步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司法能力,促进公正、廉洁、为民司法。尤其要紧密结合干警的思想和工作实际,通过认真开展贯彻五个严禁,规范法官行为等专项教育整顿活动,大力开展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的学习、研讨和教育,弘扬“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审判权、执行权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提出的“四个一律”和最高法院规定的“五个严禁”要求,建立健全审执人员违法审执的责任追究制度和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巡视制度、法官个人廉政档案制度、廉政监察员制度,通过这些措施,坚持不懈地抓教育,全面多维地抓监督,一丝不苟地抓查处,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以公正无私、执法如山的良好作风,以清正廉洁、上善若水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以弘扬对党忠诚、爱岗敬业、艰苦奋斗、严于律已、无私奉献的新时代雷锋精神,提振干警奋发有为的精神面貌,树立人民法院公正、为民、廉洁、文明的良好形象。

    五、继承和发扬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优良传统,推动法院工作大进步

    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不能走过场,应当注重把“社会矛盾化解年”活动、“案件质量年”活动和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有机融入到主题实践中来,实现全体干警受教育、法院工作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目的。一要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工作主题,在审判和执行工作中,部署工作、审执案件、处理问题都从大局出发,从为人民服务、保护人民利益出发,准确把握党和国家大局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准确把握县情民情和法院工作实际,找准法院工作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务实创新,积极作为,力求各项举措真正体现爱民、亲民、便民、利民。二要坚持以群众满意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最高标准,对照群众的要求,找准当前在司法为民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全力整改,欠缺什么,恶补什么,坚决克服司法服务中的“短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较多的办案效率不高、司法不公、执行不力、作风不正、形象不佳等突出问题。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通过多种方式和渠道,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积极采纳群众建议,着力改进司法作风,全面提高服务水平,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体现群众意愿,真正做到司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惠及人民。三要切实在执法办案这个第一要务上见实效。针对大量以民生问题为主,涉及多层次社会关系、多样化矛盾主体、多领域利益冲突,给人民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带来很大挑战的矛盾纠纷,应当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正确认识新形势下各类案件的新特点,不断完善审判、执行工作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确保司法公正。注重向管理要效率,采取多项措施,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全力提高司法效率。全力落实各项司法便民、利民举措,积极推行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民众对司法工作的有序、有效参与和监督,促进司法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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