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温情化解 母子相见难掩情深
 

2018年丹东的夏季显得格外炎热,但执行的路上却从来不问严寒酷暑,每一起难以执结的案件背后艰辛只有执行法官才能深刻体会。当执行法官找到当事人,将执行款项交到申请人手中时,申请人对执行法官露出的温暖的笑容就如同夏季里难得的一丝清凉,沁人心脾,久久还未散去。

 2015年7月,杨芳(女化名)因不堪霍强(男化名)对其长期家暴与其离婚,婚后财产与儿子(7岁)都归霍强所有及抚养,但杨芳一直未支付儿子抚养费,2016年10月,霍强诉至法院要求强制执行。

但此时杨芳居住在广东珠海,且没有经常居住地。执行郝法官通过各种途径要求其履行义务,杨芳都不予履行。执行一度陷入僵局。后经过多方查实,杨芳现居住在桓仁某村其继母处,郝法官了解到,为了与霍强(现已患精神疾病)离婚,杨芳放弃房屋、车辆等所有财产,离婚之后杨芳因遭受打击,精神恍惚,一直没有工作,与父亲、奶奶和继母一家四口就依靠三亩多土地生活,实在没有能力支付抚养费。加以现在霍强因患有精神疾病,孩子由爷爷奶奶抚养,母子已经数年未见。对此,郝法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希望杨芳能暂时抛开上一辈的恩怨,站在一个母亲的角度为孩子多着想。2018年8月15日,杨芳终于来到元宝法院执行局。

面对执行法官出具的强制执行手续、拘留决定书,杨芳仍表示即使霍强将抚养费由6万元减为3万元,她还是无法履行,只能同意每月给付500元。

为了解开这位母亲的“心结”,郝法官当即决定马上联系孩子爷爷奶奶,让数年未见的母子就在元宝法院调解室相见。当母子四目相对,一声“妈”从孩子口中喊出时,母子俩瞬间抱在一起哭成泪人,见状,郝法官转身走出房间悄悄关上了门。

一个多小时后,杨芳当即表示要拿出2万元现金,其余1万元六个月之内付清,一个三年旧案就此和解,母子感情得以修复。

法律是严肃的,但也是温情的。郝法官表示,杨芳母子可以不定期在法院调解室见面,他随时愿意做他们母子的“情感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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