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法院不畏酷暑“擒老赖” 优化营商“好环境”
 

在全力推进执行攻坚战过程中,振兴法院注重贯彻区委、区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部署,积极采取多项有效执行措施,攻克执行难案,营造辖区市场诚信环境。前日,执行干警又帽着近40度的高温天气,主动出击顺利执结一起拖欠货款执行案。

原告沈阳某商贸公司诉被告丹东某销售公司拖欠货款一案,经本院审理查明案情,依法判决该销售公司向沈阳某商贸公司给付货款12万元。判决生效后,该销售公司拖延履行判决义务。案件于7月中旬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打电话敦促该销售公司负责人谢某履行义务,谢某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后执行干警将该谢某传唤回院,谢某假意表示愿意立即履行,但离开法院后立即消失了踪迹。

针对谢某这种无视法律的“老赖”行为,办案干警一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查控该公司财产,但发现该公司帐户已无资金,另一方面通过工作得知该公司仍有业务经营活动,具有偿还能力,做好了随时出动的准备。

81日下午13时许,执行干警得到可靠线索,谢某在某茶馆避暑喝茶,于是执行干警不顾酷暑立即出击,在法警的配合下将其传唤回法院,并明确告知如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便将面临司法拘留处罚。见状,谢某表示“没有想到,这么热的天,法院还能出来抓人,我愿意马上还钱!”接着,谢某打电话让人将12万元货款交到法院。当日下午16时许,作为供货商的沈阳某商贸公司派人来到法院,高兴地从执行干警手中拿到了12万元货款,并为酷日下仍坚持工作的干警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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