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法院采取四项措施迅速落实全市法院“分调裁工作”现场会精神
 

为贯彻全市法院“分调裁工作”现场会精神,切实提升民商事审判效率,缓解案多人少压力,振兴法院结合工作实际,在考察学习先进法院做法基础上,以“繁简分流类型化、送达排庭集中化、速裁工作高效化、诉前调解常态化”为目标,大力推进分调裁工作,取得较好效果。

繁简分流类型化。全院民事审判数据分析、精细化测算为基础,制定繁简分流工作实施方案,并制作简案、繁案清单。将确认调解协议、督促程序、公示催告案件及事实清楚、责任明确的合同纠纷、劳务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10类案件,一律纳入简案清单;将涉及公司、证券、房地产、破产清算等8类案件纳入繁案清单。通过该项举措,可分流60%以上的民商事案件,极大缓解各民事审判庭受案压力。

送达排庭集约化。改变传统送达方式,改由立案诉讼服务中心统一开展送达、法庭排期工作。在原有力量基础上,又充实8名工作人员,分成收案组、邮政外包送达组、直接送达组、法庭排期组、速录组5个行动小组。工作中,案件由收案组接受,并将具备速裁条件的案件交到法庭排期组当天组织开庭,对其他案件视情况交由邮政外包送达组、直接送达组,要求在10日内完成送达工作,法庭排期后再按繁案简案清单,录入并移交至相关审判庭。

速裁工作高效化。选调3名办案能手至立案庭,成立速裁团队,专门负责速裁案件办理。同时,制定民商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明确速裁案件答辩、举证、宣判等各个环节时间;简化庭审程序,引导双方当事人只围绕案件争议的要素进行举证和庭审,缩短庭审时间;简化裁判文书制作,紧扣法院认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简化说理,节省撰写裁判文书的时间;规定速裁案件的审限,在立案之日起30日内审结,不延长审限,充分体现快速裁判原则。

诉前调解常态化。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具备诉讼咨询、案件查询、法官联系、举报投诉等功能现;选取专业知识过硬、善于沟通的法官组建诉前调解团队,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一律引导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尽量用最少的司法资源化解群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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