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法院妥善审理三类涉军案件维护好军队和社会两个大局稳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军队和武警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的重要讲话精神,振兴法院提高政治站位,针对辖区内三类涉军纠纷较多的现状,积极落实针对性措施,自去年以来共办结涉军案件31件,调撤结案16件,调撤率达51.6%,实现了维护军队和社会两个大局稳定的效果。

坚持说理释法,妥善调处涉军“停偿”纠纷。今年以来共受理“涉军停偿”21件,办结21件,结案率100%。工作中,针对辖区“涉军停偿”案件多为房屋或土地租赁纠纷,法官注重该类案件同一般的房屋租赁案件区别开来,注重向当事人传达国家政策导向,引导当事人以国家大局和国防利益为重,积极化解双方纠纷。例如,对空军某部与某水泥厂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办案法官了解到双方签订为期五年的违规租赁合同仅履行一年,且水泥厂在地面硬化、围挡建设方面已投入大量资金,腾退房屋后难以收回成本,也将给水泥厂经营活动造成严重损失。为了协调解决该案,法官亲临现场,反复讲清利弊,并提出“先搬迁,后补偿”的调解方案,最终使水泥厂的负责人同意搬迁。搬迁过程中,法官又说服部队帮助水泥厂搬走存放的大量原材料,又协调部队按标准及时给予了水泥厂补偿,最终案件和谐解决,军地双方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坚持公正审判,切实维护军人军属权益。高度重视涉及军人军属权益案件,坚持用过硬的审判本领,查清案件事实,维护好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如去年6月下旬,我院受理一起涉及辽宁舰士官的滩涂分配收益款纠纷案件,该士官长年在舰上服役、无暇回家,不想当地村民组却采用联户代表开会方式,集体决议不给该士官分配滩涂收益款,引起该士官及所在部队极大不满。该案恰逢八一建军节前夕,如处理不好该案可能引发涉军隐患,对国防稳定带来影响,同时村民集体决议如无正当理由也不应轻易推翻。面对难题,审判组一周内四次组织集体讨论案情、理解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精神,最终吃透了法律条文,找到了解决难题的切入点。庭审时,法官约请该村村委会7名成员全部到场,不仅查清了分配集体收益应由村民代表大会作出,而不应由村民组联户代表作出的事实,还向旁听的村民讲清了该案利害关系,使村民们深受教育,最终当庭宣判撤销错误决议,并赶在建军节前将胜诉判决送达到该士官手中,圆满化解了这起纠纷。

坚持调判结合,依法处理涉军医患纠纷案件。在处理涉军医患纠纷时,既注重保障部队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又注重化解患者及亲属情绪。同时,积极与卫生局、人民调解委员会、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协调,努力把第三方介入调解机制引入医患纠纷处理上来,去年以来共办结涉军医患纠纷3件,其中通过司法调解效力案件1件,均取得较好效果。

报送:中院办公室、中院研究室

      区委办、区政府办、区人大办、区政法委、区宣传部

发至:本院领导、各部门

中国法学网
辽宁法学会
锦州市法学会
安徽省法学会
济南法学会
浙江省法学会
河南法学网
河北法学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宪政网
中国诉讼法律
北大法律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