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抓“办事难”
 

 

                     丹东市公安局 李杰

   近日,辽宁省政府、丹东市政府先后就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发出通知和方案,针对群众到各级机关存在办事难问题,提出治理对策,明确解决办事难的牵头单位和主管单位,列出了解决办事难问题的时间表、路线图和验收标准,深受广大群众拍手称赞。如何把上级要求变为各级党政机关改变工作作风和解决群众办事难的实际行动?笔者认为应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把《方案》精神落到实处,就不能满足于一般地泛泛传达学习,而要在吃透上级精神实质上下功夫。现在有的单位、部门对如何应付上级也有了一套路数,只要大会开过了,领导到场了,文件念过了,态度表过了,就算落实了,可以交差了。至于是否真正领会了上级的意图,则并不注意;在本单位、本部门怎样贯彻落实,更是不甚了了。这种雨过地皮湿式的不走样,能有多大作用呢?其次,把《方案》精神落到实处,就不能搞一刀切一锅煮上下一般粗,而应该分层次、有区别,把服务群众工作做深做细。上级考虑问题往往是从全局出发的,所发的文件、指示,有着普遍的指导意义,不能做到事无巨细。因此,下级机关在具体传达贯彻时,应该在基本原则精神不变的前提下,区分不同情况,有所侧重;就是一些较为具体的要求,执行过程中也要因地制宜,因人而异,精准发力。再次,把《方案》精神落到实处,就不能只当收发室中转站传声筒,而是要做好结合加工深化的工作。革命导师毛泽东说过一段耐人寻味的话,盲目地表面上完全无异议地执行上级的指示,这不是真正在执行上级的指示,这是反对上级指示或者对上级指示怠工的最妙方法。只有把《方案》精神与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结合起来,使一般东西变成具体的东西,原则的东西变成实际可操作的东西,经过这样的加工创造,才是真正做到了落实落地,才能取得解决群众办事难问题的扎实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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