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检察院为丹东振兴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1月7日,在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孙刚所做的工作报告以95.76%的赞成率高票通过。2013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紧紧围绕丹东振兴发展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年来,市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自觉将检察职责融入全市中心工作,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稳定、服务改革、推动发展。一是依法打击刑事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6488人,提起公诉13717人。其中,批捕抢劫、盗窃等严重暴力犯罪、多发侵财犯罪嫌疑人3282人,起诉5725人;批捕走私、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437人,起诉1016人;批捕生产、销售假药和有毒有害食品等危害民生犯罪嫌疑人43人,起诉125人。二是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准逮捕666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370人。设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三是强化服务理念措施,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2013年,开展“服务项目预防年”活动,主动为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2014年起,将工作重点从大项目、大企业向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和农村基层组织深化拓展,丰富活动内涵,增强服务效果。2015年,制定《丹东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保障企业发展为切入点,主动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2016年,开展“服务换届专项预防”活动,配合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保障换届工作健康有序。2017年,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实施六大战略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意见》,精准推进“规范司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努力实现司法办案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  始终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一是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348件537人,其中大案301件,县(处)级以上要案33人;查办渎职侵权犯罪177件302人,其中重特大案件139件,要案32人。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查办涉农扶贫领域贪污贿赂犯罪99件219人、国家资金专项补贴领域渎职侵权犯罪34件76人。查处行贿犯罪81件84人,促进维护“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查处破坏山林矿产等违法行为背后的渎职犯罪52件73人,保护丹东绿水青山。二是着力提升预防工作实效。结合办案向职务犯罪发案单位和相关部门发出完善制度、防控风险的检察建议等155件,坚持惩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制度。三是严格规范侦防工作机制。坚持查办职务犯罪要案党内请示报告制度。织密“猎狐”天网,抓获和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8人。坚决拥护、自觉支持、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市两级院已全部完成编制划转、人员转隶等核心任务,队伍思想稳定,工作衔接有序。

  坚持聚焦主责、强化监督  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为导向,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执法司法热点问题。一是强化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19件、撤案55件;追加逮捕187人,追加起诉78人。坚守严防冤错案件底线,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决定不批捕616人、不起诉258人。办理刑事抗诉案件69件85人,法院改判、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42件51人。二是强化对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32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特赦工作中,同步监督提请和审查裁定特赦31人。三是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受理并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181件,依法对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和提请抗诉13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55件,法院改判47件。积极开展公益诉讼,摸排线索13件,立案7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件。

  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  全面提高法律监督能力

坚持不懈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打造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一是不断强化政治建设,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有效整改提高。二是持续推进业务建设,分层分类开展领导素能、任职资格、专项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庭审观摩、岗位练兵等活动。2013年起,主动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2015年起,根据上级检察院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及“回头看”,促进办案机制更加完善,队伍素质能力不断加强。三是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严把入额标准,遴选产生全市首批员额检察官212名,初步实现优秀人才向司法一线汇聚目标。落实新型检察权运行模式,实行独任检察官、检察官办案组两种基本办案组织形式,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原则。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排除非法证据,切实提高庭审效率和当庭指控犯罪能力。

坚持正确方向、准确定位  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始终坚持把检察权置于党的领导和人民监督之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和向市委专题汇报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公开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提高办案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开设《丹东日报》“检察视窗”专版,开通“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使社会公众了解检察工作更加便捷,监督检察工作更加有力。

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涌现出了全国先进工作者、党的十九大代表吴凤杰等一批先进典型。市检察院和2个基层院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2个基层院进入全国检察机关先进行列,8人次获国家级荣誉称号,280个(次)集体、847人次获得省市级表奖。市检察院始终保持全省先进检察院荣誉,荣记集体二等功。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将继续坚持“党领导一切”政治原则,牢牢把握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需要,切实找准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切入点。主动适应全面依法治国新任务,切实找准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着力点。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局面,切实找准推进司法改革的落脚点。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切实找准检察机关加强队伍建设的推进点。旗帜鲜明地以党建带队建,毫不放松地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党性修养锻炼,不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自觉坚定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文中插图一: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孙刚做检察工作报告;插图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插图三:化解矛盾 稳定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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