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法院为农民工追回二十五万元血汗钱
 

12月6日,35名农民工齐聚在宽甸法院执行一庭,拿到了企盼已久的25万元“血汗钱”。

2015年,某矿业公司因生产经营困难,拖欠工资242098元。35名农民工在多次讨要未果、万般无奈之下,向县劳动监察部门申诉,并根据劳动监察部门的处理决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宽甸法院执行一庭接到案件后,院、庭领导非常重视,庭长王俊杰、执行员彭涛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约谈,陈述法律责任和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被执行人称企业已经倒闭无财产履行,在被执行人多番不配合的情况下,执行干警采取多项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核实,查封了被执行人机械设备,由于机械设备已成废铁,评估拍卖困难,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干警们并没有因此将案件搁置,而是用足用尽各项执行措施,采取罚款、拘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方式对被执行人的拒不执行行为产生强大震慑,最终在压力面前,被执行人想方设法筹款将拖欠三年之久的农民工工资交到法院,从而使农民工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彰显了法律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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