侠骨柔情的公诉之花
 

——记宽甸满族自治乡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陈曙光

初识陈曙光,是在今年515日,这天是“国际家庭日”。市检察院组织全地区各基层院“未检办”负责人到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中学观摩“法制进校园”巡讲,授课人就是宽甸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陈曙光。她美丽大方,性格爽朗,同事都亲切地称她“开心果”。那天,她结合“国际家庭日”这一教育主题,以多媒体授课的形式,通过播放视频短片,现场给父母朗读感谢信,与学生家长互动等形式,将家庭情感教育和法治教育结合起来,并结合自己承办的真实案例,剖析了未成年人犯罪中的家庭诱因,阐释父母如何正确引导青春期孩子的健康心理和行为。她那温雅委婉、情理融通的说教,有的家长落了泪,有的学生陷入了了沉思……

今年刚三十出头的陈曙光2008年毕业于辽宁工业大学文化传播系传播学专业。2010年通过政法干警招录考试考入宽甸满族自治县检察院,后到辽宁大学法学院接受定向委培。20127月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127月走上公诉岗位。从检五年来,经办公诉案件200余起 ,所办案件无瑕疵,有罪判决率达100%

 “快速入行”办大案

干检察,这对原本传播专业毕业的陈曙光来说,真的是半路出家。为了尽快成为行家里手,她从考进检察院那天起,便捧起法律书籍苦心攻读、潜心研究,仅用两年的时间就拿到了法律学士学位并一次性通过司法考试。分配到公诉岗位后,她又专心主攻业务。五年来,从订卷到审查卷宗,从制作报告、起诉书再到三尺公诉席上的舌枪唇剑,陈曙光在疑难复杂的公诉案件里不断获得了经验积累和技能提高,由一名公诉新兵逐渐成长为办案尖兵。

20144月,刚休完产假的陈曙光,遇到了一个比较棘手的挪用资金、诈骗案件,涉案犯罪嫌疑人为梁氏夫妇,受害者数十人,涉案金额高达六百余万。那是,仅5个月大的女儿还在哺乳期,丈夫又远在吉林通化工作,家里家外只靠她一人。为了确保案件能够及时、成功提起公诉,她为女儿雇请了保姆后,便一头扎进案堆里一干就是小半年,硬是把这块硬骨头给啃了下来。庭审时,她起诉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犯罪数额均被法院采纳,梁氏夫妇分获有期徒刑20 年和 19年。在那段艰难的日子,她满脑子装的全是案子,不但自己有时忘记了午餐,还常错过给女儿喂乳的时间。每当提起这事儿,她眼里便盈满了泪水,总觉得对不起女儿……

释法说理解心结

201412月,陈曙光承办了这样一起案件:孟某与邻居郝某因宅基地边界纠纷引发殴斗,郝某被孟某打致轻伤,怎么惩罚孟某都认,就是对郝某的医疗损失分文不拿。提审孟某时,陈曙光得知孟某曾经是一名优秀军人,自己退伍后又将儿子送到了部队,心里很是惋惜。“你这样在部队受过良好教育的人,怎能犯这样的错误呢?”触及到这个话题,孟某也很懊悔,但他宁愿接受法律处罚也坚决不赔偿。轻伤害,不赔偿损失就不能做从轻处罚。为此,孟某在部队服役的儿子也在为此事忧虑。陈曙光灵机一动,放下手中的笔,讲解了清代丞相张廷玉的一首打油诗“千里休书只为墙,让他三分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的深刻寓意,又从军人优良传统以及父母对孩子的言传身教影响对孟某进行了心理疏导。渐渐地,孟某心里的坚冰融化了,表示愿意对郝某的医疗损失做适当的赔偿。接下来,陈曙光又去说服了郝某,最终两人握手言和。法院对其判了缓刑。这起案件的妥善处理,让双方都感受到了人性化执法的温暖。

陈曙光还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案组成员。2013年至今,她办理了17件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始终如一地坚持“教育、挽救、感化”的原则,满怀爱心地呵护着他们健康成长。

2014年底,在审查16岁少女吕某盗窃的报捕案件时,得知家住农村的吕某父亲早逝,母亲患病卧床,不得不辍学到县城打工,并过早地处上了男朋友。谁知这个男友是小偷,多次行窃让吕某帮其“望风”,最后一起落网。陈曙光在审查中了解到,吕某平时表现良好、孝顺长辈,此次系初犯且有自首情节,故对其提出不予逮捕的意见。事后,陈曙光多次回访,耐心地帮助吕某走上了正路。

面对挑战敢碰硬

2015年末,陈曙光承办了一起徇私枉法、受贿案。第一次提审,陈曙光就尝到了什么叫“难斗”。一直拒不认罪的涉案人原是司法界的一位干部,面对陈曙光的讯问不屑一顾,还摆出官架子,对陈曙光做的笔录指指点点……陈曙光毫不退缩,义正词严地让其认真核对笔录签字确认。庭审那天,旁听席上近百人,陈曙光镇定自若,步步紧逼地向涉案人发问,并通过条理清晰、环环相扣的分组举证,以及有的放矢、细致缜密的辩证,有理有据的向法庭证明涉案人的犯罪事实。在辩论阶段,涉案人还在竭力为自己开脱,辩解自己不懂法……陈曙光起身回应道:“你身为司法者,今天当着法庭,当着这么多旁听者说自己不懂法,不觉得幼稚可笑吗?不懂法,请问你以往是怎样给百姓断案的?怎样当上领导的?”陈曙光铿锵有力的话语,令涉案人不得不低下了高傲的头。最后,涉案人当庭认罪悔罪。最后,涉案人当庭认罪悔罪。这起案件的庭审给市纪委和法院、上级院领导及旁听人员都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获得了好评。

走进校园送阳光

2013年,作为“未检办”成员之一,陈曙光办理未成年人案件逐渐增多。她发现,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原因是对于法律缺少认知,大部分未成年人犯案后,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犯罪。为此,她有了“送法进校园”的念头。

今年年初,恰逢检察全国机关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按照活动要求和自己近几年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工作实践,陈曙光量体裁衣地为中小学生制定了全年十个主题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方案。主要话题是:如何加强自身安全防范、如何预防校园暴力、毒品危害、诈骗、盗抢、青少年性侵害等,授课时间又分别选择在有一定意义的日子: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国际家庭日、国际禁毒日等。

为了方便学生学习、接受, 陈曙光在巡讲时,不单单通过形式丰富的多媒体授课,还播放动画宣传片、情景模拟互动式问答、调查问卷、模拟法庭、做游戏等形式,增强授课内容的生动性和趣味性。  

327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陈曙光给硼海镇小学六年级全体师生上了我的第一堂法律安全防范课 通过动画宣传视频短片让学生们了解到未成年人犯罪的成因及后果,并讲解了遇见被盗、被抢、被骗等不法侵害时如何采取紧急应对措施等,教育学生提高自我保护常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时隔不久,陈曙光又走进宽甸大西岔中学、永甸中学,通过与学生互动问答、播放如何应对校园欺凌等视频短片,告诫学生杜绝暴力,远离犯罪。

陈曙光的巡讲方案、内容及效果不仅受到了中小学师生和家长的欢迎与赞扬,也得到了上级院和教育局、妇联、共青团等相关部门的肯定与认可。515日,是“国际家庭日”,陈曙光把这次“法治进校园”活动选定在宽甸满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巡讲内容是 强化初中生孝道、感恩、“家庭观”等德育教育。市检察院组织全市“未检办”检察人员前来“观摩”。那天,容纳300多人的学校礼堂座无虚席。陈曙光的“德系我心、法伴我行”的道德、法制课讲的绘声绘色,既温情又感性。同时,她又通过视频短片、学生为家长诵读感谢信等互动形式,将巡讲活动带入高潮。有的学生因以往的不孝惭愧地低下了头,有的家长感动地落了泪…… “这堂课主题选的好,感受很深。“是啊,现在的孩子真的需要加强这方面教育,他们可是国家的未来呀。”“这样的巡讲要尽快在全县普开,让学生们多接受这样的道德、法治教育,有益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巡讲结束时,受邀观摩的县人大、宣传部、教育局、妇联、团委等相关部门领导兴奋地你一言我一语的称赞起来……

听到这些,陈曙光心里高兴脸却红了,她觉得自己做的还不够好。她希望自己巡讲的“每一堂课,都能真正触碰到孩子们的心灵,帮助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她决心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和付出,把法治的阳光洒满校园,洒进未成年人的心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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