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安区法院多措并举 努力破解执行难
 

   近年来,振安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目标,以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全面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努力破解执行难题。

    一是规范执行行为。制定《振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实施案件流程管理规则(试行)规定》,对执行立案、财产申报、强制执行措施实施、当事人变更追加、财产保全、评估拍卖、结案等重要节点工作完成标准和时限,进行细化明确。明确执行权力运行边界,做到规范执行、“阳光执行”。

    二是加强对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乱执行监督问责。结合我院开展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中,针对执行行为不规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制作负面清单,凡触犯负面清单的人一律问责。近期,执行局一名干警因违反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规定,对应当进行信用惩戒的当事人不及时作出执行决定,在院领导督办批准后,又拖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其不作为、慢作为行为予以处分。

    三是加强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和终结执行案件的管理。凡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一律由一把手签发。对终结执行的案件,只进行“四查”,不积极查找其他执行线索,能采取强制措施而不采取强制措施的,一律进行督办。要求干警充分利用拘留、罚款、失信惩戒等多种强制措施,努力提高实际执行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

     四是加强执行案款发放管理。制定《执行案款、物管理规定》,规定无论是强制扣划还当事人主动履行,执行款一律交到财务部门保管,财务部门将收到的执行案件按执行案号、登记管理。执行款发放一律由当事人本人到财务收取,做到当事人、执行案号、执行款数额三个一致。

    五是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我院现代化执行指挥中心信息平台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今年我们要加强对执行人员使用进行培训,使每个人都能熟练掌握使用提高执行效率。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同步部署落实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努力提高司法拍卖的透明度与成交率。强化执行信息公开,根据新修改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完善我院相关工作实施细则,凡是符合公布条件的必须一律录入公布。强化报纸、电视、新闻发布形式公开执行工作,运用微博、微信、视频、网络等新媒体形式深化执行公开  

    六是加强执行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行人员,克服案多人少困难,舍得从审判一线抽调法官充分执行一线。现我院8名执行干警中,员额法官5名,助理审判员2名,法官占比为87.5%。成立执行二庭,与执行一庭共同办理执行案件,形成相互比、赶、超的竞争局面。

    2017年上半年,我院实际执行率79.71%,同比上升22.26年百分点;执行标的到位率83.36%,同比上升26.17个百分点,在全地区基层法院绩效考核中排名第一,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中国法学网
辽宁法学会
锦州市法学会
安徽省法学会
济南法学会
浙江省法学会
河南法学网
河北法学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宪政网
中国诉讼法律
北大法律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