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保障履职尽责
 

——丹东市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履行检察职能工作纪实

位于丹东市中心区的振兴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用制度保障履职尽责,促进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自身建设。2015年,被辽宁省委评为“省文明单位”、“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16年,该院连续7年被辽宁省检察院评为“全省先进检察院”,连续3届被最高检察院授予“全国先进检察院”称号。检察实际工作证明,要保证干警履行好职责,必须用刚性制度做保障。

该院现任班子从2008年起,坚持每年半年一次深入辖区人大代表团汇报半年检察工作、征求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每半年一次开展院纪律作风专项整顿活动,敲警钟促规范;班子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中,带头征集意见和建议,并抓好整改落实。从2010年起每年根据上一年工作和新一年上级院工作要求,从检察管理、行政管理、综合管理和办案基地管理四方面,修订出台新一年《振兴检察院检察改革与管理制度汇编》,不断加强和促进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规范管理。

   制订了院“年度岗位责任目标量化考核办法”。2008年起,院确立了各部门年度办案任务指标,规范了各个工作岗位的责任、任务、工作流程和标准。规定了检察长、分管检察长办案任务指标。明确了部门或干警发生违纪现象,分管检察长要负连带责任。院党组依据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抓工作,由考评小组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年度考核处于动态管理中。每年都根据上一年工作完成情况和上级院的工作要求,对考核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使之更科学、更符合工作实际。该目标管理制度成为全院年度工作的指挥棒,做到人手一册,要求干警熟记内容会用会操作,较好地解决了各工作岗位“干什么、怎么干和干得好”问题。

  建立复合型检察人才培养制度。制订实施了一整套岗位学习、岗位训练和岗位竞赛制度。定期开展办案能手和最佳、最差法律文书制作评审活动,激励年轻同志立足岗位学习钻研业务,尽快成材成长。至目前,该院有2人被授予“全国优秀公诉人”、5人被授予“省办案标兵”、“省优秀公诉人”、1人代表丹东市院组成的团队参加全省反贪业务竞赛,荣获两项团体第一名;8人获“市十佳检察官”、“市优秀公诉人”称号,20多人通过了司法考试;向省检察院、市纪委、市检察院等输送干部10余人。

  创立刑事案件集中收案、微机自动生成分案制度。该院年办理刑事案件在800人左右,为防止出现办案人员选择性办案和办案工作量不平衡的问题,2008年该院在全省检察系统率先建立刑事案件集中收案、微机自动生成分案制度,既有效解决了办案人员办理案件挑挑拣拣,又防止了外部因素对办案的干扰。针对案多人少实际,公诉部门每逢遇到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检察长、分管公诉副检察长都亲自阅卷,认真听取办案人案件审查汇报,共同研究并指导办案,还亲临起诉庭审现场全程观庭指导,既保证了案件质量,又缩短了办案时限。如在办理全市有影响、有震动的市公安局6.26”专案组所侦办的宽甸满族自治县姜某等2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院领导全程跟踪指导,案件承办人在最短时间内审结案件并提起公诉,现法院均已作出有罪判决。

  创立立案监督专项监督检查制度。从2008年起,侦查监督、反渎、公诉、监所部门,坚持每年拿出一定时间对辖区5个公安分局及所属有执法权的56个科所队,以及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立案监督专项检查。每年检查前制定专项监督检查目的、范围、内容、时间、方法、要求和问题处理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方案;具体工作中,院领导一方面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一方面亲自带队参与专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该纠正的纠正,该发检察建议的发检察建议,并跟踪限期整改。

  创立1+5”自侦办案模式。2008年以来,该院坚持 “加强初查、严格立案、注意规格、保证安全”院自侦工作思路,反贪部门年办理大要案23人左右,反渎部门年办理重特大案12人左右,自侦办案呈现“上半年完成全年工作任务,下半年开展初查为明年工作打基础”的工作态势,并形成了 1+5”振兴自侦办案模式,“1”就是自侦办案实行全院一盘棋,“5”就是自侦、预防、技术、纪检、办公室等部门在办案中的责任分工。反贪反渎部门每逢上案子,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都工作、吃住在办案一线,并亲自指挥、协调办案,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保证了所查办大要案、重特大案件顺利突破和依法文明安全办案,如去年反贪部门办理上级院交办的全省有影响、有震动的辽宁省机场管理公司饮食分公司经理王某等贪污受贿案,案件涉案人员规格高、人员多、案值数额大、调查取证范围广,院领导和办案人员研究办案思路,克服各种困难,放弃节假日休息,始终奋战在办案一线,用最短时间侦结了此案并移送审查起诉。“1+5”自侦办案模式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保证了办案安全。《检察日报》、《新华社辽宁参考》予以转发。

创立辖区职务犯罪预防社会调查机制。2008年起,预防部门对辖区145个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全部登记造册,纳入职务犯罪预防视线。对辖区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可能产生职务犯罪的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预防职务犯罪社会调查,分析查找可能产生职务犯罪的诱因、条件等,提出有针对性的预防对策,做到预防职务犯罪关口前移。同时也为自侦办案打好铺垫,2008年以来提供有价值案件线索1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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