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员额法官改革,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近日,振安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丹也开始承办刑事案件,至此拉开了院长入庭审理案件的新常态。
4月28日,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院长宋丹作为审判长正式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庭前,宋院长仔细审阅卷宗,深入研究案情,详细制订庭审提纲,为庭审做了充分准备。整个庭审程序层次分明,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并当庭进行宣判,展示出很高的庭审驾驭能力。
自2015年1月以来,该院党组就明确院、庭长办案任务指标,要求凡发回重审案件,重大、疑难、复杂以及新类型案件一律由院领导主审或担任审判长主持审理,截止目前,院、庭级领导共审结案件2058件,占全院结案的38.49%,其中院级领导审结案件119件,占院、庭长结案数量的 5.78%,不仅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也促进了全院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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