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听则智
 

 

               丹东市公安局 李杰

     唐代魏征“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警句,为历代有时之士所推崇。然而笔者以为,凡事仅仅停留在“兼听”还不够,还要加一句:“辩听则智”。

公安工作中我们常常遇到这样的情形:有时处理两个单位或个人之间的治安纠纷,听了甲方的理由,再听乙方的表白,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有时组织部门考察一个干部,有人说德才兼备早该提拔,有人却说表现很差不能重用……如此等等,该听那一种,着实令人困惑。因此,只有“辩听”,方能明辨是非,主持正义,择善而从。那么,当如何辩听呢?对事物进行透彻的分析,多问几个为什么,是辩听的首要条件。譬如,调节治安矛盾纠纷,就要通过走访群众、做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了解,掌握多方面的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才能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从而做出恰如其分的处理,不致于“各打五十大板”,甚至做出是非颠倒的判断。对一个干部的反映有截然相反的评价,那就要深入了解说“好”说“差”的具体原因,是出于党性公心,还是出于个人恩怨;是少数人甚至一两个人的意见,还是绝大多数人的意见;好在什么地方,差在哪些方面,这样,才能真正判明一个干部的优劣。

作为公安领导干部,要做到“辩听”,听好话不飘飘然,听“坏话”不愤愤然,关键在于去掉私心杂念。比如对好话,要辨明是客观评价,还是溢美之词;是认识问题的水平使然,还是讨好恭维。陈毅元帅在担任上海市市长时,果断换掉两个对自己的决策一味称赞“英明正确”的秘书,就是辩听的最好例证。同样,对于“坏话”,是情况不明、冒昧议论,还是无中生有、造谣生事;是仗义执言、敢讲真话,还是恶意中伤,只有出以公心,胸怀开阔,才能辨别视听,对“坏话”不搞一概否定。革命领袖毛主席在延安时期对于曾以“雷击”来诅咒他的人,不是当反革命去抓,而是由此反思自己的工作。这种以博大的胸怀、纯粹的公心来辩听“坏话”,乐于听取不同意见的做法,是我们每个领导干部学习的光辉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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