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法院善用调解帮助生活困难当事人解决纠纷
 

日前,东港市人民法院发生了感人的一幕,当事人眼含热泪地向主审法官表示感谢,一场原本难以化解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该案的原告是某饲料公司的职员,因被告购买原告饲料拖欠钱款,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因经营不善,无力偿还推脱,故原告诉至法院。

主审法官在接案后,了解了被告的生活情况。原来被告为某镇村民,以养猪为生活来源,后因经营不善生意亏本,无力偿还拖欠的饲料款。但被告表示,再过两个月,等这批猪卖出后就一定归还欠款。原告表示,自己为公司职员,因被告拖欠欠款迟迟不还,已经严重影响了自己的工作。被告以前也表示将来一定还款,但迟迟没有兑现,现饲料公司已经不愿再等待。

主审法官考虑到本案被告当事人的生活情况,决定采取调解的方式,帮助双方当事人解决纠纷。当庭调解成功后,被告表示回家凑齐钱款第二天就交给原告。但是第二天被告并没有带来足额钱款。从被告的神情,法官感受到她一定是遇到了什么困难。法官详细询问了情况后得知,为了偿还欠款被告昨夜奔走多家亲戚朋友借钱,本来已经借到了钱,但是后来朋友得知她被原告起诉,又把钱要了回去。被告也是实在没有办法了。

考虑到被告的特殊情况,主审法官决定再次做原告的工作。通过与原告公司管理人员电话联系,法官讲清了被告的情况,耐心地阐明法理,分析利害,最终原告公司表示谅解,同意被告年底前归还欠款,调解再次达成。主审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被告表示特别感谢主审法官,刚接到传票时十分害怕,没想到法官这么细心热情地帮助她,这次来法院的经历她终生难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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