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起点 取得新发展
 

                               王

全市检察工作会议明确“十三五”时期全市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9月26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工作会议暨司法改革推进会。会议总结了2012年以来的全市检察工作,明确“十三五”时期全市检察工作主要任务,部署推进我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相关工作,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和新进步。

    2012年第十三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519件810人,其中查办职务犯罪大案494件,查处涉嫌职务犯罪的县处级以上人员61人。抓获和劝返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2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共监督立案153件,监督撤案61件,决定追加逮捕288人、追加起诉141人。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依法决定不批捕600人、不起诉222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26件次。办理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案件4件4人,监督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案件68件。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182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79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同步监督提请和审查裁定特赦31人。提出和支持刑事抗诉130件,提请和提出民事行政抗诉223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86件,对认为裁判正确的281件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认真做好释法说理、服判息诉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有7个集体、11人次获得国家级荣誉,280个集体、847人次获得省、市级表奖。市院在全省检察机关“两大考评”中,始终保持先进市(分)院荣誉,被荣记集体二等功。

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段文龙对“十三五”时期全市检察工作进行了部署。

着力服务丹东振兴发展,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责。结合丹东实际,细化落实《丹东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好检察环节各项平安建设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形成良好政治生态。集中力量突出查办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破坏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利益、严重危害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健全惩治行贿犯罪常态化机制。严肃查办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引发经济风险、金融风险和社会不稳定风险,影响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渎职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依法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刑讯逼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

着力深化检察改革,全面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完善刑事检察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刑事检察工作品质;完善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体系,不断提高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法治化水平;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体系,不断优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格局;完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体系,不断增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效能;完善检察权运行管理监督体系,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规范化程度。

同时,还要紧紧围绕提升司法公信力,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目标,切实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始终坚持从严治党这条主线,继续推进纪律作风建设。

此外,还要紧紧围绕固基强检,全面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要扎实推进基层院建设,进一步夯实检察事业发展基础;要着力完善检务保障格局,进一步为检察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大力实施“科技强检”战略,进一步加快检察工作信息化、现代化步伐;要积极加强公共关系建设,进一步为检察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关于司法改革,段文龙强调,要统一思想,坚持原则,深入理解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目标方向。全体检察人员特别是两级院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改革全局观,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切实把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落实。   

要聚焦关键、攻坚克难,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的落实。以落实员额制为抓手,建立科学梯队,形成良性循环;以完善司法责任制为核心,健全权责明晰、制约有力,运行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以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推动完善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以省、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制度安排为遵循,规范落实省级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

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稳步健康推进。两级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要负总责,亲自组织,亲自参与审定研究改革方案,亲自把握改革进度节点,领导班子要分工负责,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机构,明确每项改革任务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要本着对每一名干警负责的态度,依法依政策妥善处理合理利益诉求,慎之又慎,因人施策、因地施策,最大限度地考虑检察人员的切身利益,最大范围地调动检察人员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地汇聚起推进改革的正能量,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中国法学网
辽宁法学会
锦州市法学会
安徽省法学会
济南法学会
浙江省法学会
河南法学网
河北法学网
中国普法网
中国宪政网
中国诉讼法律
北大法律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