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司法公正的守望者
 

记全国优秀法官黄志丽

在人民法官的队伍中,有这样一朵铿锵玫瑰,她扎根基层12年,始终坚守公正的底线,为民司法、善解民忧,她就是百姓口中的“知心法官”,福建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黄志丽。在12年的法官职业生涯中,黄志丽共办结各类案件5034件,以爱民、便民的切实行动传递着司法的温情,用真心、真诚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最美基层法官、全国模范法官等荣誉称号。

在优异成绩的背后,是黄志丽不为人知的辛劳和付出。在不断的摸索实践中,黄志丽总结出了一套既符合民事审判规律、又符合群众需要的“黄志丽工作法”: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让裁判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观事实;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让群众感受到法官的爱心和司法的温情;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让当事人理解并信服司法的公正。

黄志丽同志不怕吃苦,敢于奉献的先进事迹值得每一位司法工作者学习。她用数十年的工作经验总结出的工作方法更加具有时代价值和法理内涵。深入研讨、践行黄志丽同志审判工作方法对各级人民法院推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意义重大。而通过大量阅读黄志丽的事迹,我发现她竟又是这般的可敬、可爱。

为了正义“刨根问底”

黄志丽认为,每个案件都会折射出社会关系的裂痕,比如赡养案件,是尊老爱幼没做到;民间借贷纠纷,失于诚信;邻里矛盾,是人与人之间产生了隔膜,忘记了中国几千年来“远亲不如近邻”的俗语;离婚案件,是夫妻之间没尽到相互忠诚和相互扶持的责任。所以,她在办案时会追根溯源,从矛盾的源头去发掘案件的突破口。

几年前,漳州的老魏以追讨赡养费为由将儿子告上法庭。接案后,黄志丽发现老人退休金丰厚,儿子小有成就,不应该因为赡养费的问题闹上法庭。经过“剥洋葱”式的办案方法,黄志丽发现了问题的关键。原来,老魏脾气不好,把儿子一家给吓跑了。思子心切的他最终在法院上演了一场“闹剧”。在黄志丽的努力下,魏家人的误解终于解开。

我与黄法官从未谋面,可通过阅读她的办案经历就能感觉到她身上的那股“较真”。一个近乎“苛刻”的认真的人,是从来马虎不得的。对于法官而言,阅读案卷,分析其中的法律关系并不困难,而纠纷背后隐藏着的更深层次的社会关系问题却值得深思;落下法锤容易,但定纷止争,解开当事人的心结才能为社会找回和谐;依法作出判决易,而能够以案释法,让群众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感受司法公正却要用心。黄志丽先进事迹的动人之处不仅在于她能够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更在于她是在用心办案。

理清案件始终不仅是种办案技巧,更是种工作态度。公平正义是法律最为核心的要素,但是法官的职责不应只是依法适用法律。作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法官不能止步于作出判决,理应担起更多职责,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尽可能地去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召唤社会道德和传统美德的回归。

实事求是 探寻“真相”

“不查清事实不轻易下判。” 12年的法官职业生涯中,黄志丽始终抱有这样的理念。黄志丽知道,司法公正永远离不开客观事实。所以她在审理案件时,会让裁判尽可能地贴近现实实际。

2011年夏天,黄志丽承办了一起施工合同纠纷案。某桩基施工公司起诉某建筑公司拒付十根桩数的工程款。然而,在证据中只有项目经理以及施工工人的证词。在证据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法院完全可以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然而,黄志丽就是这样认真负责,为了使案件判决结果经得起时间和事实的检验,她在审前做了7次询问笔录,并逐一对比。在反复核对后,她终于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原来在笔录中,被告曾提及桩位下陷。后来,黄志丽最终在测绘部门浩如烟海的旧档案里找到了当年记载基桩消失情况说明的图纸。通过不懈的调查研究,黄志丽扭转了一桩无头公案,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审判权运用的过程说到底就是判断一个客观事实如何回到法律规范,并运用法律规范予以衡量的过程。只有坚持实事求是,以充分确凿的事实作为判案的根据,才能让司法公正触手可及。 

巧用调解 传递温情

黄志丽说,她始终坚信人性本善,有时候良知只是暂时睡着了,等待着她去唤醒。而她唤醒良知的方式就是调解。

2011年,一起继承纠纷,黄志丽走访4次行程40公里,谈话5人费时33小时,调解8次终于解开了两位花甲老人遗产之争。

工作十余年,黄志丽办案5000多件,调解撤诉达93%,40%的案件在立案七天内调解结案。

很多时候,黄志丽的角色已经不仅仅是法官。她用真情不断传递着司法的温暖。

现阶段,基层法院案件量逐年快速增长。其实,基层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很大部分都是可以通过案前调解而及时化解的邻里纠纷、家庭矛盾等。将司法关口有效前移,诸多矛盾纠纷就可以被消灭在萌芽状态,这对解决基层法院人少案多的硬性矛盾将大有作用。

难能可贵的“多一点”

谈起黄志丽办案的秘诀,芗城区法院副院长陈成钢说:“为什么黄志丽的办案质量特别好?答案说起来其实很简单,做起来却并不容易。她在办案中始终坚持比其他人更认真一点、耐心一点、辛苦一点。”身材娇小的黄志丽身上有着金子般耀眼的素养,她的细心、耐心和进取心展示了作为人民法官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操守。

细心

黄志丽曾处理过一起分家析产案件,在她的调解下,子女们很快就达成了协议。而黄志丽做的却不止这些。她细心地发现,91岁的老人行动不便,粗心的子女们并未意识到老人需要照顾。她决定唤醒子女们长期的忽视,在法庭现场组织子女排出“敬老日程表”,为老人解开了萦绕心头的难心事。

黄志丽在办案时总是把当事人当做自己的亲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黄志丽胸中的大爱都体现在她的细心当中。

耐心

2010年,黄志丽处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夫妻二人在黄志丽的调解下和好。尽管案件已经终结,可黄志丽的工作却在生活中一直延续。之后夫妻俩再有矛盾还是会给黄志丽打电话。她就是这样默默付出着。这份耐心和坚持着实可贵!

进取心

黄志丽原本学的是文秘专业,自1995年考入漳州市芗城区法院后就开始自学法律专业知识。从稚气未脱的书记员到如今深受群众赞誉的审判员,这一步步都凝结了黄志丽的苦学深思。

黄志丽深知一个好的法官绝不是适用法律的机器,法官办案不能只凭法律,而不依靠常理常情。不同类型的案件都会涉及不同专业、行业的知识。为了更好地完成审判任务,黄志丽每每处理新类型案件都会提前做好功课。为了更好处理人身损害和医疗纠纷,她自学了医学知识;为了提高沟通能力和询问技巧,她进修了心理咨询师课程;为了更加理性地解决家庭矛盾纠纷,她考取了婚姻分析师资格证书;为了和当事人有更多沟通交流,她不断了解风俗民情。

每一份“多一点”都有背后数不清的辛劳,而黄志丽却说这点点滴滴更增加了她的职业幸福感与满足感。

法官是最美好的职业。黄志丽是我心中最美的人民法官。作司法公正的守望者,她始终怀揣着法律人的职业理想。作司法公正的守望者,她谱写了人民法官一心为民的赞歌。作司法公正的守望者,她从不轻言放弃,脚步坚定守公心。上善若水,大爱无疆。让我们同志丽一同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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