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宝法院畅通为民渠道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元宝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建设最美边境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改进作风司法为民。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观念,持续深入改进司法作风,坚持司法为民,实施司法便民举措,要求立案法官必须认真指导当事人诉讼,自觉为当事人和来院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建立了由立案、审判、执行以及档案管理部门密切联系的案件情况查询机制,方便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信息,查阅裁判文书。积极开展判后答疑活动,对每一起判决案件都及时作出解释说明,让当事人赢的清楚,输的明白。认真做好申诉接待工作,设专人具体负责申诉接待,根据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规定,对选择来院申诉的当事人,积极指导向上级法院申诉,畅通了申诉渠道。

二是不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为保证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针对城市低保人员、贫困边缘户、伤病人员等实行减、免、缓交诉讼费用。为盲聋哑以及家庭确有困难的未成年刑事被告人免费聘请翻译和辩护律师,切实保障他们的诉讼权利。与此同时,根据当前实际,对区内比较困难的中小企业,特别是关系民生的企业,也给予相应的司法救助,允许他们缓交诉讼费用,以使他们能够通过司法程序维护。

三是切实推动立案登记工作。针对案件将大量增多的实际,明确各审判业务庭实行“二次繁简分流”,要求各审判业务庭搞好分工,明确人员责任,由专人负责到庭案件庭前审查工作,在案件庭前审查程序中发现那些明显不具备起诉条件,不符合管辖规定等案件,立即交由独任审判员进行审理,需要裁定驳回起诉的裁定驳回起诉;需要进一步审理的进行正常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案件处理程序,减少当事人不应有的诉累,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度、满意度,努力实现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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