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兴法院“三措并举”探索解决涉外民商事案件“执行难”
 

针对近年来涉外民商事执行案件普遍存在的被执行人难找、找到后拒不配合等执行难题,振兴法院结合个案不同情况,探索运用释法析理、限制出境、司法拘留等执行手段,使多起涉外案件顺利执结,不仅彰显了司法权威,也为边境地区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了坚强保障。

释法析理解决法律困惑。针对外国人不熟悉中国法律、不理解中国法院判决等情况,采取释法析理方式,讲清法律规定,力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在办理一起涉外合伙纠纷执行案件过程中,因日籍被执行人怠于履行判决义务,导致该案在进入执行程序后,其不仅要给付16万欠款,还要支付2万余元利息。在多次向该人及其代理律师讲解中国法律后,其仍对利息如何计算表示困惑。为此,办案法官约其来院,对照历年同期贷款利率表,为其分段计算两年来的利息,并精准到几分钱,最终使其心悦诚服,主动给付了全部欠款及利息。

边控措施迫使现身履债。对有意逃避债务的涉外被执行人,果断利用边控措施,迫使其现身履行债务。韩国公民朴某拖欠房屋租赁款一案,法院判其败诉后,朴某仅给付部分欠款,便四处躲藏,拒不支付剩余债务33万余元。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发现朴某虽然行踪不定,但通过梳理出入境记录,掌握到其从中国到韩国之间的往来相对固定。鉴于朴某故意逃避执行,执行法官依法下达限制出境的执行裁定书,公安部门协助执行。不久,朴某打算出境回国时,被告知其已被限制出境。无奈之下,朴某只得“现身”来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主动履行了33万余元的债务。

司法拘留彰显司法威慑。对无理拒不执行判决的涉外被执行人,在反复工作无效后,依法予以司法拘留,彰显司法威慑作用。在办理韩国公民吴某拖欠房屋租赁款一案时,执行法官多次上门讲解法律,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的法律后果,但吴某却始终置若罔闻,长达5年多的时间内,丝毫不履行判决义务。鉴于吴某有能力却拒不履行,执行法官依照法律规定,对吴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强大的司法威慑下,吴某承认了错误,主动给付了1万元欠款,并自愿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还款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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