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县法院多举措强化对瑕疵案件的责任追究
 

宽甸法院把强化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工作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提高司法水平的重要手段,多项措施强化干警公正意识,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切实把瑕疵案件追究工作纳入领导议事日程。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明确提出“多快好”的办案标准,并将其作为审判人员政绩评价标准。明确责任,抓好落实。成立了违法审判责任追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纪检组长兼任组长,监察室、审管办具体履行错案与质量瑕疵案件的责任追究工作职责,院审判委员会做出最终认定,并做出处理决定。

二是建立健全质量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制定《错案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并在院《岗位目标量化百分考评办法》中,对质量瑕疵案件进行责任追究做出相关规定。建立并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党风廉政建设、案件流程管理等制度,建立举报、通报查处制度,完善信访制度,通过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确保了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制的推行。

三是通过多种渠道,认真查找和发现瑕疵案件。从评查案件质量入手,通过案件评查发现错案,注重从党委、人大、政协、上级法院转办、交办的案件中、从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以及本院内部审判监督案件中、从检察机关抗诉及人民群众申诉和举报中发现错案发现质量瑕疵案件线索,多种渠道,认真查找并纠正瑕疵案件。

四是严格制定质量标准,区分情况进行追究。严格界定错案与质量瑕疵案件的标准,区分不同情况予以追究,既保证了执行法律的严肃性,又保护了办案人的工作积极性。

五是多措并举,强化质量控制。通过开展案件质量竞赛庭审观摩法律知识竞赛司法文书评比等项活动,提高审判人员业务能力;改革审判委员会议事程序和方法,成立了民事、刑事、执行、行政四个论证组,对重大案件实行审委会会前论证,保证案件质量;强化基础工作,改进法律文书制作及卷宗的装订;建立和完善了审判质量监控体系,对判决案件实行了三级把关制度,从杜绝了错误裁判或枉法裁判案件的发生。

 

元宝区法院依托“四个着力点”助推

司法公信力建设   

近日,元宝区法院开展系列司法活动,以四个着力点为依托,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

以加强司法救助为着力点,司法为民暖人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司法救助制度,加大司法救助的力度,按照规定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确有经济困难而打不起官司的当事人依法实行诉讼费减、缓、免。特别是涉农案件,积极与民事部门、村委会联系,切实解决生活困难,真正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好官司。

以提高审判管理为着力点,公正司法促和谐。提出“狠抓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对审判管理工作要求细、抓得严,审判管理部门定期对全院的审判情况通报,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直接点名案件承办人,同时对部门负责人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对质效排名连续靠后的部门,院长对其负责人谈话,对排名靠前的部门鼓励表扬。

以建设过硬队伍为着力点,真抓实干扬正气。坚持管理“零缝隙”、违纪“零容忍”、服务“零距离”的从严治警理念。严格落实党课、职业道德教育等一系列活动,强化民警的使命感、荣誉感,始终保持管理“零缝隙”。始终要求民警把“五条禁令”等警纪刚规熟记于心,对触“线”碰“雷”者,绝不姑息迁就。大力培树典型,榜样激励。以“开展向邹碧华学习活动”为契机,通过以老带新等方式发掘典型、培养典型和宣传典型,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

以司法公开透明为着力点,阳光司法树权威。深入推进三大公开平台建设,继续依法拓展司法公开渠道,提升司法公开质量,通过门户网、微博裁判文书网等平台加大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和法官事迹的宣传,密切与报刊等媒体的联系和合作,集中开展宣传活动,通过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活动平台,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和社会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从而形成公开、公正、公信的良性互动。

 

市人大沙建业副主任率代表

调研宽甸县法院民事审判质效情况

近日,丹东市人大常委会沙建业副主任带领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张铭辉主任等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市人大代表,莅临宽甸县法院,对近年来的民事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陪同调研的有宽甸满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在斌、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传福等领导同志。院长常有斌、副院长于家强、党组成员房永生及部分民事审判庭、法庭庭长等同志参加了调研。

调研中,院长常有斌首先向各位领导与人大代表汇报了近年来宽甸法院在提升民事审判质量效率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查找了当前在案件质量效率方面所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存在问题的原因,并就下步如何提升民事审判质量效率做出了明确具体安排。近年来,宽甸县法院在创新管理机制,严把程序质量、实体质量;注重案件审限管理,不断提升质量效率;强化干警培训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先后荣获了全国“优秀法院”、省“优秀法院”等20多项次荣誉称号,两次荣立集体二等功,民事审判各项主要审判指标在丹东市法院系统开展的绩效考评中,连续多年居于全市各基层法院之首。

听取了常院长的汇报后,各位市人大代表就宽甸法院在民事审判质量效率方面所做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宽甸县法院在案件激增,人员严重不足情况下,工作思路明确,工作措施明确具体得到,取得成效显著,同时,代表们希望在下步工作中要加强队伍的素质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不懈地抓好审判管理。

沙建业副主任指出,宽甸县法院市本次调研的最后一站,宽甸县法院工作有特点,思路超前,措施具体,落实到位,很好地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沙主任强调,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一是要在重视各项审判指标的完成的情况下,科学判断考评审判工作。不为指标所累,注重司法公正,防止唯指标论情况发生。二是要严格错案与瑕疵案件责任追究。严格责任意识,从群众角度出发考虑问题,明确错案与瑕疵案件的认定标准,严格错案与瑕疵案件的责任追究,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三是要坚持正确的职业操守,树立良好法官形象。认真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克服庭审中个别法官存在的性格急躁等现象,端正司法作风,保持司法中立,消除当事人的合理怀疑。四是要树立正确的立场和价值取向。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官的思想道德教育,使其树立正确价值观,关心老百姓的疾苦。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官的监督,对产生瑕疵的案件,分析原因,吸取教训,端正态度,把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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