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城市法院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业务培训
 

为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理时的法律适用能力,充分发挥人民陪审的作用,近日,凤城市法院通过业务学习、辅导授课、庭审观摩等方式,对8名初任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集中培训,取得了良好的预期效果。

开班仪式上,政治部主任樊万彬从人民陪审制度对于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的地位和作用入手,就如何当好陪审员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处理好“四对关系”。即要处理好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陪审员与合议庭其他成员的关系、“有为”和“有位”的关系、履职和守纪的关系。二是要强化“四个意识”。即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公正司法;强化学习意识,不断提高办案技能;强化修养意识,注重自身形象;强化为民意识,用好手中权力。三是要发挥“四个作用”。即发挥来自基层的优势,努力化解各种矛盾,增强人民群众对工作的理解支持;发挥好了解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规律的优势,做好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发挥好各种专业知识的优势,为法官办理特定案件提供可行的专业知识帮助;发挥监督职能作用,促进司法公正。

培训过程中,参训的初任人民陪审员认真听取了《人民陪审员相关制度解读》、《行政诉讼案件相关法律问题》、《人民陪审员在刑事审判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及职能作用》、《民事案件审理要点及审判实务》、《法官判案心态及几类主要民事案件产生的原因、处理方法简介》等辅导授课;观摩了民事审判庭对一起案件的审理;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对《人民陪审员庭审必备手册》进行了全面学习。

通过为期二天的培训,参训人员进一步认识到了陪审员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如何发挥陪审员职能作用有了更深的理解,为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振安区法院组织“立案登记制”宣传活动

针对立案登记制改革以来,辖区群众对立案登记制了解不多、认识不深等实际,振安区法院于近日在辖区组织了立案登记制专项宣传活动。

活动以“登记立案,保障诉权;依法立案,加强法治”为主题,围绕“为什么进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立案登记制改革基本要求?”、“立案登记制改革后如何登记立案?”等问题,将孟建柱、周强关于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的讲话、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等内容,结合制定的《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立案登记操作规程》,将人民群众需要知道、应该理解和可以掌握的立案登记制改革知识要点进行了归纳整理,并制成4块宣传展板,印制五类1000余张宣传彩页,与辖区群众一直比较关注的婚姻家庭、财产纠纷、遗产继承、父母赡养等内容一并“打包”进行宣传。

活动当天上午,在院领导带领下,立案庭、审监庭、研究室共4名法官携带宣传资料、展板,在振安区政府门前,向过往群众进行法律宣传,共向群众发放宣传单300余份,回答群众咨询60余人次,集中讲解“立案登记制知识”3批次。

这次活动使群众对立案登记制的认识更加客观深入,有群众深有感触地说,“前段时间光知道登记立案,方便我们告状,立案不再难,今天才搞清楚,登记立案也有法定程序,看来给权力了我们也不能任性。”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振安区法院组织“我的梦·法治梦—

学习邹碧华精神”主题演讲活动

为深入学习弘扬邹碧华精神,展示新时期基层法官风采,根据丹东市中院通知要求,振安区法院于2015518日组织了“我的梦·法治梦——学习邹碧华精神”主题演讲活动,全院干警观看了演讲。

本次演讲从月初开始筹备,经庭室选拔、院领导把关,共筛选10名年轻选手参加演讲。演讲过程中,10名选手追忆邹碧华坚定信仰、忠于法律、矢志改革、献身法治的人生轨迹,颂扬邹碧华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崇法尚德、公正为民的职业精神,并结合法院工作和自身实际,用凝练质朴的语言,自然完美的表演,真挚深沉的情感,表达了对司法职业的热爱和追求,讴歌了基层法院在司法改革中出现的新变化,焕发的新活力,表达了广大基层法官传承邹碧华精神,投身法治事业,推动司法改革,追寻法治梦想的决心和愿望。

本次演讲弘扬了正向价值观,传递了正能量,浓厚了学习邹碧华精神的氛围,掀起了争创先进、赶超先进的学习热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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