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矛盾纠纷症结 细心工作促进和谐
 

近日,宽甸法院城厢法庭主审法官经过耐心细致的努力,成功调解解决了一起较为复杂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有效地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这起案件被告王某的母亲在宽甸镇步行街东侧卖烤玉米。2012年9月28日12时许,原告李某在购买烤玉米时与被告王某发生口角,争执过程中被告将原告打伤,造成原告住院治疗之后果,经县公安局城区分局调解未果,为此原告诉请宽甸法院,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各项损失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了解到事情发生后由于双方沟通不够,存在较大抵触情绪。经过分析,法官认为该案双方当事人的分歧主要在于:原告认为其身体受到了被告伤害,被告理应赔偿,而被告则认为原告骂人在先,打仗是由原告挑起的,原告有过错,自己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了解到此情况后,法官向被告讲解了有关法律规定,并让他到医院看望原告,了解伤情,沟通协商。被告接受了法官的建议,多次前往医院探望正在治疗的原告,感受到了原告受伤后的痛苦,并且又主动支付了一些医疗费。被告的行动也让原告方的态度发生了转变,经办案法官的努力,原被告双方进一步沟通,达成了调解协议。

这虽然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但它启示我们,法官如果能够找到矛盾的症结所在,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加强沟通与理解,那么呈现给我们的将是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城厢法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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