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婚”一族闹离婚 法官巧判赢公心
 

近日,宽甸法院民一庭受理了一起因“闪婚”而导致离婚的民事纠纷案件,由于双方当事人结婚时间短,婚前缺乏充分了解,婚后缺乏有效的沟通,且双方当事人及亲属之间关系非常紧张,引发李某(男方)起诉离婚。主审法官曲言增在做了大量庭前准备工作和细致的调解工作后,经过艰苦努力,终使这起矛盾较深的离婚纠纷案件得以圆满审结。

这起案件的原告李某的母亲与被告王某(女)的母亲是在市场上摆摊认识的,两人均对自己孩子的婚事烦心不已,二人互聊家常后,对互攀亲家一事,迅速达成了共识。当时的李某还在外地打工,与王某只见了三四次面,在双方一点也不了解的情况下,便于2012年7月迅速办理了结婚登记。之后,王某便在举行婚礼后的第三天离家出走,独自一人住在旅店,连娘家也不肯回,后娘家人四处打听,才将王某接回家。至此,一场轰轰烈烈的婚礼,双方当事人只在婚后共同相处了一天,王某便一直在娘家生活。李某据此怀疑王某身体确有疾病,才不愿与其共同生活,虽忍气多次与王某商量,均遭到王某的拒绝。万般无奈之下,李某于2013年1月提出离婚,要求王某返还彩礼40000元。而王某则以身心受到伤害为由,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并拒绝返还彩礼。双方争执不下,双方亲属甚至出言不逊,使案件一度无法调解。

主审法官在庭前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教育疏导工作,在第一次庭审后继续做双方当事人及家属的工作,了解到双方确实不愿再与对方共同生活,只是在彩礼返还问题上有很大争议,便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外调解,力求找到双方的平衡点。因本案李某结婚确实花费了大量的金钱,几乎是举全家之力,李母含着眼泪说攒了十多年的家底,好不容易给儿子办了这样一场婚礼,刚结婚就离婚,这事在十里八村的乡亲面前都不好意思,觉得抬不起头来。而女方觉得自己也是亏得很,结婚没几天就背了个离婚的名,心理上过不去,坚决表示不愿再与男方共同生活下去。调解工作几度陷入僵局。后女方在曲法官的真情感动下,在庭下承认自己身体当时确实患有疾病,但并非法律禁止的疾病,在此情形下,调解工作有了更大的进展。曲法官分别找来当事人,并与其各自的代理人沟通,让其积极协助做各自亲属的工作,于法于理各退一步,经过多次耐心调解,王某也承认自己有错在先,原被告双方也能心平气和地面对婚姻中出现的问题,最终,二人同意离婚,王某当庭返还给李某20000元彩礼钱。(民一庭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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