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套执行方案彰显法官智慧 巧妙化解矛盾体现为民精神
 

东港市人民法院  梁泽军

2012516日,东港市人民法院执行一庭的办案人员在庭长王俊芳同志的带领下,来到马家店镇马家店村二一组,解决一起因被执行人养鸡管理不当,致使鸡粪流入申请执行人水田,造成申请执行人财产损失的排除妨碍案件。申请执行人多次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院判决,赔偿损失并清理涉案2.1亩水田内鸡粪,但被执行人却迟迟不履行法律义务,为此申请执行人向法院强制执行。因当时临近水稻插秧的农忙季节,申请执行人多次打电话催促法院到现场执行该案,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清理鸡粪的义务。为妥善平息矛盾,及时解决纠纷,同时保障当事人的正常生产生活,王庭长特意安排出时间带领承办人一道解决此案。经过实地勘察,法官们发现涉案水田水深泥厚,泥水与鸡粪混合散发着异味,且从周围的地理环境观察,水田积水较深,排水应该比较困难,不适宜大型机械设备进入现场操作清理。农忙在即,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甚至达到不想见面商谈的地步,法官们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对清出涉案水田内鸡粪的执行意见。在综合分析双方意见之后,王庭长提出了四种解决方案让双方当事人参考,并对每种方案的利弊做了详细的阐明,方案一是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清理涉案水田内的鸡粪。第二种方案是申请执行人自己清理鸡粪,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第三种方案是由法院代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但所有执行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方案四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被执行人用等量土地置换申请执行人的涉案水田,或被执行人以承租的方式租赁申请执行人的涉案水田,租期、租金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四种方案提出后,因农忙在即,时间紧迫且清理标准不易统一,清理时间过长存在反复执行的风险,双方当事人协商后最终放弃了前三种方案。经过反复做工作,双方当事人愿意按照第四种方案进行协商,但还是遇到了新的难题,因为被执行人没有自有承包土地,土地置换的方法也被放弃。最后在王庭长的提示下,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被执行人租赁申请执行人的涉案水田,但又在租金问题上产生了较大的分歧,被执行人认为申请执行人要的租金过高,而申请执行人拒不让步,矛盾存在再一次激化的可能。通过对涉案水田地理位置、水稻出产量及同村相关土地租赁价格的实际分析,以及艰苦而又反复的思想工作,法官们终于促成双方当事人意见达成一致,且当场一次性交付土地租金,避免了因租金问题引起后续的矛盾。而后细致的王庭长又提醒双方当事人就粮食补贴款、涉案水田受益等问题进行协商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所有问题都得到妥善处理,避免了产生后续诉讼纠纷的可能性,真正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排除妨害案件中,一般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且存在反复执行的风险,有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加深,执行难度较大,这件案子的执结很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及时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利益。执行法官抓住当事人之间之所以存在矛盾冲突,其本质是双方思想意志的对抗,归根到底是利益上的对立这个关键点,注重对双方当事人心理思想意志上的把握,深入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根本要求,找到双方当事人利益的平衡点,从而非常巧妙地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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