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来案,宽甸县法院法官定分止争解疑难
 
相信大家都听说过“跨域立案”,却没见过“跨域立案”本案。疫情期间,宽甸法院接收到一桩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跨域立案系统移交过来的案件。     该案是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委托被告为女儿办理职称评定事宜,共计支付办理费用12万元,但被告一直未予办成,在原告的多番催要下,被告返还给原告4万元,对剩余的8万元二人产生分歧,原告遂起诉要求被告返还此8万元。承办法官房永生同志在接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电话联系原、被告,得知原告姚某的住所地是上海市宝山区,被告王某的户籍地宽甸县长甸镇,但王某目前定居在上海,只有过年期间才回老家。而疫情期间,原、被告双方也无法从上海来我院开庭。     面对客观困难,承办人没有推诿也没有拖延,通过电话和微信多次积极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深入详实的了解案情及双方的争议焦点,甚至在“五一”假期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为双方做调解工作。面对这样认真负责的法官,双方的矛盾从一开始的难以调和渐渐发生缓和,最终达成协议,被告给付原告5万元,剩余款项原告放弃,随即原告将撤诉申请书邮寄至我院,双方矛盾得以彻底化解。     这起来自上海的案件最终在宽甸县法院达到了让原告满意、让被告信服、让双方冰释前嫌的结果,这中间离不开承办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专业和真诚、耐心和负责,实现了定分止争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案件承办法官审理的不仅仅是一起起案件,更是双方的矛盾纠纷甚至宿年积怨,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无时无刻不考验着法官们的专业素养和敬业精神。同时,随着“跨域立案”“云上法庭”等司法模式的日益创新,也需要法官们的不断学习和探索,提高司法服务水平,让司法服务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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