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手伸向病患 终被法律制裁
 

生病住院,本已不易,若是治病就医的钱再被盗,对于病患及其家属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近日,一名将黑手伸向病患的惯犯被绳之以法,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被告人王某,女,19581121日出生于辽宁省丹东市。别看王某是一介女流,而且已年近六十,却是一名惯犯,在此次案发之前曾先后9次因盗窃入狱,2014112日刚刑满释放。但屡次入狱的王某却不知悔改,刚出狱不到40天,又伺机作案,将黑手伸向了医院。

20142173时许,被告人王某窜至宽甸满族自治县中心医院住院部1409病房,趁被害人于某熟睡之机,将放于床头柜中的女式墨绿色手提包盗走,包内装有白色诺基亚E63手机一部、钱包一个(内装用于支付住院费的现金8100元)、包内夹层装有现金2000元。王某在逃离过程中将该包内的钱包和手机留下,其余物品和手提包夹层内未被发现的现金2000元被其遗弃在医院电梯内。王某盗窃得手后即租车返回丹东市内,并用盗得款项偿还个人欠款800元,交给其母亲保管2000元。2014年220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从其身上搜出现金1700元及白色诺基亚E63手机一部,余款被其挥霍。经鉴定,王某盗窃财物共计10285元。

    宽甸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退赔犯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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